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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副局长退赃像“割肉” 李庆明的退赃过程

2024-01-25 15:57:01 编辑:方涛之 来源:
导读 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李庆明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说明,指出李庆明惜财如命,在面对办案...

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李庆明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说明,指出李庆明惜财如命,在面对办案人员向他追缴违法违纪所得财款时,李庆明依然执迷不悟,妄图与组织谈条件,询问是否能少交一点钱,该行为引起社会公愤。李庆明的退赃过程,势必会十分漫长。

把职务晋升当作筹码

据了解,李庆明在1984年大学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文山州建委工作,2000年被提拔为科长,从此开始设法加快自己的“晋升速度”,于是他在2003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又称为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拥有一些权力以后,他便开始通过自己手头掌握的房地产项目,从各开发商身上吃拿卡要。面对别人给他送过来的钱,李庆明可以说是来者不拒。而且送了钱,他都会让对方的审批手续变得更快一些;如果开发商未送钱,李庆明会设法让审批手续走不下来,他依靠这种手段,帮助自己获得了巨额赃款。

把侥幸当成脱罪的伎俩

被留置当天,李庆明依然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甚至面对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他满脑子里想的还是如何少交一点钱,让自己可以保留一部分。李庆明在忏悔书中表示,自己刚到留置中心时,还想着反抗,因为那些不法的事情,已经过去五六年之久,有些连自己已记不清。

李庆明多次尝试,结果发现没有作用时,便开始向办案人员苦苦哀求,希望对方能网开一面,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立志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那一刻起,李庆明的身上,便担负起为党为国为人民的重任。如今他的行为是无法与自己职位要求相挂钩,属于德不配位,自然要接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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