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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窃文物悲剧:陕西黄陵摩崖造像头部遭遇抛弃命运

2023-07-28 17:16:20 编辑:严荷亨 来源:
导读 2014年,陕西黄陵县的一处摩崖造像发生了佛头失窃事件。两年后,盗贼在试图盗取另一尊佛头时被文管人员发现,最终投案自首。该案主犯姓马,...

2014年,陕西黄陵县的一处摩崖造像发生了佛头失窃事件。两年后,盗贼在试图盗取另一尊佛头时被文管人员发现,最终投案自首。

该案主犯姓马,是当地村民。他在2014年初在一次上山砍伐柏树瘤时意外发现了这处摩崖造像,其中包括一尊大佛和两尊小佛。当时,这处造像并未受到有效的看管,激起了马某盗窃佛头的想法。然而,由于佛像离地较高且没有作案工具,他只做了踩点工作。

2014年4月的一天晚上,马某在另一名男子的帮助下,成功地使用铁丝强行将一尊小佛头撬下,并逃离现场。他将佛头藏匿在自家院子里,然后尝试将其出售,但由于佛像风化严重,未能找到买家。随后,他将佛头带回家中,继续埋藏在院子里。

2016年,马某再次试图盗取造像的大尊主佛头,他四次前往现场,但前三次因电钻用尽而未能成功。在第四次盗窃时,他发现有人上山,遂逃离现场。然而,在盗窃过程中,他已经将佛头撬离佛像主体,导致摩崖造像严重损毁。该县文管人员在过程中发现了马某的盗窃行为,并立即上报给了旅游文物局。

随后,马某主动向当地公安局投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然而,他在缓刑期内脱离监管,黄陵县法院于2017年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3年,后减刑9个月,于2020年1月23日刑满释放。

最近,中国检察网公布的起诉书显示,检方再次启动司法程序,对马某进行公诉。黄陵县检察院认为,马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采用破坏性手段盗掘被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摩崖造像佛头,造成佛像严重损坏,并使佛像头灭失,情节严重,应当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该案引起了公众对文物保护的关注和对盗窃文物行为的谴责。作为珍贵的文化遗产,摩崖造像承载着历史与文化的丰富内涵,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文物。同时,对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也需要加强,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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