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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实业违规收购要约、减持广汇物流,被监管罚款400万元

2023-05-05 14:47:31 编辑:凌梦雅 来源:
导读 5月4日,深圳证监局公开了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广汇实业投资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

5月4日,深圳证监局公开了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广汇实业投资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发行。 按规定提出收购要约,违规减持“广汇物流”股份,导致公司2019-2020年年度报告出现差错。

据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广汇实业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孙广信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与大多数收购要约一样,新疆广汇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汇产业投资”)对广汇物流的控制权来自对全体股东的股权收购,但收购方作为 一致行动方在未向公众披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悄悄执行了此次收购。

资料显示,2018年9月11日至17日,广汇产投借用“程某涛”申万宏源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广汇物流”股票5726.13万股,占总股本的4.57% 广汇物流。 该账户虽然是该人2018年8月开设的,但此后一直被广汇产投使用。

这意味着,“广汇物流”股份买卖的所有决策和操作均由广汇产投,具体为广汇产投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孙广信,由广汇产投员工执行。 截至2018年9月10日,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广汇物流”股票5.73亿股,占广汇物流总股本的45.75%。

根据规定,发起人以外的任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普通股30%以上的,应当自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可见,广汇产投在2018年9月11日至17日使用“程某涛”申万宏源账户买入“广汇物流”股票时,并未依法向广汇物流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构成违规。

除了利用“程某涛”账户进行收购外,广汇产投还通过其他渠道转让其股权。 2020年9月,广汇产投将“程某韬”申万宏源账户持有的剩余5300万股广汇物流股票划转至“程某韬”华富证券账户。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中累积的相关股份可以在没有披露或披露前通知的情况下减少。 但经监管层调查发现,广汇物流股份买卖的所有决策和操作均由广汇产投作出。

该账户在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6月28日集中竞价交易中持续卖出广汇物流股份,共卖出5317.9万股,占广汇物流总股本的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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