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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对表兄妹结婚10年育1子 法院判婚姻无效

2023-05-27 14:59:51 编辑:夏伊裕 来源:
导读 近日江西上饶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在这一起纠纷案件中显示居住在江西上饶的一对表兄妹在2013年的时候注册登记结婚,结婚之后双方生...

近日江西上饶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在这一起纠纷案件中显示居住在江西上饶的一对表兄妹在2013年的时候注册登记结婚,结婚之后双方生有一个孩子,结婚十年之后,现在丈夫竟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和妻子为近亲结婚关系作为主要理由,要求法院认定其双方婚姻关系无效。

经过详细了解发现原来这对夫妻双方是一对近亲结婚的表兄妹,原告丈夫谢某的父亲和被告妻子的母亲是一对亲生兄妹,原告谢某则为谢某父亲的儿子,被告林某则是谢某父亲妹妹的女儿,两人谈恋爱之后,在2012年正式开启了同居生活,2013年的6月份,两人正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结婚之后的两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小谢某,但两人在一起生活10多年之后,现在原告谢某竟然向法院起诉,谢某以和妻子林某为近亲关系作为理由,要求法院判定双方婚姻无效。

江西省上饶市在接收到谢某的起诉之后,也立刻对这一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在对这起案件仔细进行审理时,发现原告谢某的父亲和被告林某的母亲为亲生姐弟的关系,原告和被告在关系上则是表兄妹的关系,血缘关系较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和被告在进行登记结婚时,其登记结婚关系与我国婚姻无效的规定情况及其符合,我国民法典里第1048条你就已经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不允许结婚的,第1051条有着明确的规定,判处婚姻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1种情况为重婚。

第2种情况则是有着亲属关系的亲人结婚,会被判处婚姻无效。

第3种则是还没有到法定年龄就结婚的人被会被判处婚姻无效,因此法院最终宣布,原告谢某和被告林某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结婚十年的夫妻,最后竟然属于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关系,主要是广信区人民法院对于这一起表兄妹的婚姻关系进行审理之后,也再一次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再一次的向外界彰显了,对于那些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坚决给予制止,用法律法规将人文伦理给切实的维护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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