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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麻精药品犯罪引发最高法关注,加强管控助力禁毒工作

2023-06-26 17:52:21 编辑:扶秀堂 来源: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10起典型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案例,引发了对涉麻精药品犯罪的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其中一起贩卖毒品案例中,涉...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10起典型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案例,引发了对涉麻精药品犯罪的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其中一起贩卖毒品案例中,涉及医务人员多次向吸贩毒人员贩卖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

最高法院刑五庭庭长李睿懿表示,近年来,我国禁毒形势整体向好,但受到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其中,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和非列管物质如依托咪酯、“笑气”等流入涉毒渠道的问题不容忽视。

报道指出,在前述10起典型案例中,有4起案件涉及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占比为历年最高,这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规和安全用药的意识。

案情显示,被告人夏继欢是重庆市某营利性戒毒医院的医生,具有开具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的处方资格。从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夏继欢冒用他人名义开具虚假处方,以每盒170元的价格从医院骗购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尽管明知购买者是吸贩毒人员,夏继欢仍多次以每盒350元至450元的价格向多人贩卖,并且未开具相应处方,共计出售了422盒(每盒10片)。

此案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夏继欢作为依法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人员,向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以牟利为目的的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夏继欢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向多名吸贩毒人员贩卖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犯罪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判处夏继欢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最高法院在阐述典型案例意义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部分常见毒品越来越难以获得,一些吸毒人员转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医疗用麻精药品作为替代物滥用,以满足吸毒瘾癖的需求。具有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时有发生。

最高法院表示:“本案是一起戒毒医院医生向吸贩毒人员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谋取利益的典型案例。”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是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医疗用途,但被滥用后极易形成瘾癖,同时具备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夏继欢作为戒毒医院的执业医师,利用职务之便,冒用患者名义虚开处方并骗取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多次以高价贩卖给多名吸贩毒人员,犯罪情节严重。夏继欢的行为违背了职业操守,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导致医疗用的精神药品流入涉毒渠道,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

最高法院表示,人民法院对夏继欢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刑,并处以高额罚金,展现了对这类犯罪的严厉态度。加强麻精药品的源头管控,促进相关机构和人员管理的强化,严防医疗用麻精药品流入涉毒渠道,具有积极的意义。

针对近年来麻精药品滥用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最高法院于2023年4月向全国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

通过以上案例和最高法院的通知,可以看出,禁毒工作仍然面临挑战,特别是医疗用途的麻精药品流入涉毒渠道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麻精药品的管理和管控,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规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对于禁毒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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