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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公布涉毒案:医学生邮票制毒100元赚钱,他获刑!还有人用比特币支付毒资!

2023-06-26 10:21:29 编辑:宣绿翔 来源:
导读 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6月25日,江苏省高院、浙江省高院相继公布了近3年涉毒品案件办理情况。上游新闻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虽然涉...

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6月25日,江苏省高院、浙江省高院相继公布了近3年涉毒品案件办理情况。上游新闻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虽然涉毒案件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网络贩毒和青少年涉毒问题仍较为突出。据江苏省高院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江苏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分别为8.3%、8.4%、18.4%。

近年来,为了逃避打击,许多毒品犯罪分子改变了传统的接触式毒品交易模式,转而使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拟身份进行交易,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多样。

例如,在浙江诸暨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林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使用“绿屋”、“真理小奈”等账号在某网络平台直接联系或通过“坦克”、“广林”等担保商联系买家,先后10次贩卖大麻共计145克,并以埋包、使用虚拟币结算的方式进行交易。与此同时,被告人邓某某和杨某某明知林某某贩卖大麻,仍分别提供帮助行为。根据判决结果,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同样,在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穆某某利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贩毒。他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推销含有毒品大麻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油”,并通过网络软件谈好价格,使用他人支付宝账户进行收款。随后,他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多次向多人贩卖这种电子烟油,销售得款共计人民币5480元。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江苏省高院及浙江省高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案件办理情况来看,非接触式贩毒活动,即“互联网+物流寄递”,日益增多。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进行商谈交易,通过微信、支付宝、虚拟货币等方式结算毒资,再通过快递物流寄送毒品,形成了人货分离、钱毒分付、少量多次的交易模式。这种网络贩毒和快递贩运的手段导致跨地区贩运甚至跨境走私毒品犯罪增加,毒品的流转和扩散速度加快。

与此同时,毒品犯罪手段也变得更加隐蔽。有人通过网络发布销售、订购毒品和制毒物品的信息,使用匿名加密聊天软件进行联络,使用隐语、暗语洽谈交易,使用虚拟货币在线支付。还有人在互联网上寻找运毒的人,或者通过物流渠道运送毒品,收件人不使用真实姓名,增加了查处犯罪的难度。

另外,青少年涉毒案例也呈增加趋势。新型毒品种类多样,擅于伪装,易于变化,常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饮料等形式出现。青少年由于好奇心强、寻求刺激、喜欢炫耀,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容易受到虚假诱惑,进而沾染毒品。有些新型毒品甚至以青少年为主要消费对象,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江苏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分别为8.3%、8.4%、18.4%。这表明青少年毒品犯罪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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