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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嫌疑人一般不予释放 应该释放吗

2023-12-14 16:24:19 编辑:倪桂婕 来源:
导读 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外发布《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其中涉及到对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

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外发布《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其中涉及到对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规定》第一条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过对被羁押人符合“系未成年的唯一扶养人”等8类特殊情形的,应当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还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性侵未成年人等10类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予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规定》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先进性,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聚焦建设法制公安目标,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次《规定》的出台对于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落实起到了重要的意义,也能更好地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这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也有积极的意义。我国的法制建设一直在持续完善当中,在犯罪案例变得越来越难以审判、案情发展越来越曲折的情况之下,建立与之配套的执法规范体系和司法依据也应该提上日程,同时对于机关羁押的必要性审核工作也应该引起重视,这份《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进行羁押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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