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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住院 丈夫3次诉离婚 法院:准许 男方需支付7.2万

2023-09-27 16:56:47 编辑:庞士亨 来源:
导读 9月25日,在陕西汉中阳县的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作为男子的李某和刘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在结婚之后还生育了子女之后,夫妻感情逐...

9月25日,在陕西汉中阳县的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作为男子的李某和刘某于2010年2月登记结婚,在结婚之后还生育了子女之后,夫妻感情逐渐因为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而并不和睦。妻子刘某于2019年被确诊乳腺癌,在医院先后就诊了多次,在2021年到2022年期间,李某也曾两次提起离婚的诉讼,法院判决双方是不准许离婚的,直到2023年李某第3次提起起诉离婚。

经过查明,除了刘某住院多次利用医保报销的额度之外,自费还支付了7.7万元,而李某作为丈夫并没有给予资助,法院认为双方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了,于是判决同意双方离婚。但是作为丈夫李某在夫妻双方关系程序的这段时间当中,没有能够及时的分担医疗上的费用,应该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对刘某治疗部分的医疗费作出一定程度的补偿,一次性支付生活上的帮助费,加上医疗补偿的费用,共记7.2万元。

在《民法典》当中规定,夫妻二人是要有相互抚养的义务的,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一方面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是有权要求对方给抚养费的这一权利,妻子身患重病时,原则上政府要履行抚养相关的义务,如果丈夫一定要和妻子离婚,那么妻子就有权利要求丈夫给予抚养费用,保障之后的生活。

因为妻子患上癌症,而丈夫却起诉离婚,这起案件当中虽然法院判处离婚,但能够看到丈夫在这件事情上所充满的冷漠和自私,丝毫没有考虑到身患重病妻子的具体遭遇,也让人感觉到十分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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