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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教〔2022〕59号
宝安区财政局、坪山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212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76号),下达我市补助资金,用于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我局两次发函将此项补助资金下达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现根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报送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深圳市分配方案的函》,下达你区相关单位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1万元(项目代码:Z135050009012),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一、请你区切实加快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并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号)等要求,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应当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核对,避免交叉重复。
二、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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