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快讯 >

姐姐未婚先孕用妹妹身份证结婚

2023-04-21 13:48:03 编辑:冯堂承 来源:
导读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的纠纷案件,并且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还特地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此次的案件主要是因为妹妹被...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刚刚审理了一起撤销婚姻的纠纷案件,并且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还特地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此次的案件主要是因为妹妹被姐姐冒名登记结婚的事情,一直到23年后才被发现,也是妹妹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撤销婚姻登记在当地民政局和法院的帮助下这场错误了23年的婚姻登记最终被圆满解决,根据法院的资料显示,李华和李红是亲姐妹,当时姐姐李华和自己的男朋友周某属于自由恋爱,在1994年时李华发现自己怀孕,但是当时自己的身份正因为丢失没有补办,就用了妹妹的身份证和周某在房山民政局登记结婚。

给双方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这件事情李红一直都不知情,1998年李宏和自己的男朋友韩某登记结婚,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在2021年,李红在北京申请家庭小客车的摇号,是李华才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妹妹,因为当时李宏自己家庭的小客车摇号申请比较急,而因为个人的互联网信息以及错误的结婚登记,都会给自己的财产以及债务和继承,多方面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于是李红以周某为被告向房山区法院提起了公诉,要求撤销自己和周某的婚姻登记。

由于婚姻登记涉及到的公民身份的权利,房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个家庭4个人分别进行了谈话,当时李华也承认自己用妹妹的身份证和周某登记结婚,而且经过笔迹的鉴定,结婚申请书上的自己并不是李宏的签名,法院最终确定1994年的结婚登记是李华冒用李红的名义办理的,这份婚姻登记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我国在2021年11月份就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民政部门制定了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登记结婚的指导意见,房山区人民法院向当地的民政局也发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而民政局在核实之后已经撤销了李红和周某的结婚登记,房山区民政局表示在今后将会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的档案保管加大,对婚姻登记造假的惩罚力度,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民政部门还会将冒名婚姻登记的商事人纳入到严重的失信当事人名单。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最新文章

精彩推荐

图文推荐

点击排行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