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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股权详细介绍 宝新能源股权详细介绍

2020-01-08 15:58:11 编辑: 来源:
导读 国电电力股权介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68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2月3
国电电力股权介绍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系经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辽体改发[1992]68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2月31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企业名称为“大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3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999年11月8日,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划转东北电力开发公司、大连发电总厂持有大连东北热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国电财[1999]613号),将东北电力开发公司所持有本公司70%的股份和大连发电总厂当时所持有本公司4.9%的股份,分别划转给原国家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电力”)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公司名称变更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8号)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173号),原国家电力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划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持有,同时,龙源电力划归国电集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此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国电集团、辽宁电力和龙源集团分别持有公司34%、31%、9.9%的股份,国电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6年7月2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8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实施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工作。
2007年5月30日国电集团与辽宁电力等相关方签署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2007年6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下发了《关于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项目涉及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562号),批复同意辽宁电力所持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国电集团。国电集团于2007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公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27号)的文件。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电集团、龙源电力分别持有公司47.95%和7.97%的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26号)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10月18日,完成公开发行17,694.06万股新股,本次增发后,公司股本总数为2,723,884,529.00股,国电集团、龙源电力分别持哟公司45.96%和7.45%的股份。
宝新能源股权介绍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6]654号”文批准,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2005年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72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下同),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宝丽华综合大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440000000013034”号。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资入股3,750万股;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415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1997年7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7.5股和每10股送2.5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5,000万股;1999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3号”文批准,公司按10:3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股份750万股;2000年8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5股和每10股送3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8,600万股;2003年10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9号”核准,公司按10:3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1,755万股;2006年2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按每10股送3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送股本6,331.5万股;2006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4号”文件《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9,600万股;2007年2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8股和每10股送2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37,036.5万股;根据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07年12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第一次行权,共计增加股份1,080万股;2008年2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3股和每10股送2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37,576.5万股。经过上述股份变更事项后,公司股本合计为112,729.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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