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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长酒驾被查后升职引争议,规定漏洞需及时修补

2023-05-31 19:22:25 编辑:魏松飘 来源:
导读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一起涉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引发广泛关注。人们对时任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涉嫌酒后驾驶机...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一起涉及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引发广泛关注。人们对时任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在之后升职的情况提出了质疑。这一事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不应该发生,也绝不允许发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员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一般会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在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或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或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然而,根据时间线来看,贺永权在2022年8月15日被查出酒驾,但却在同年11月30日参与了任职公示,并随后升任阿岗镇党委书记。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官方表示,贺永权在酒驾被查后直到2023年5月12日才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而当地纪委监委则于5月24日对外通报。

换言之,在贺永权接受处理之后,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按照流程进行了相应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因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一般会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然而,贺永权的酒驾被查时间并不等同于公安机关处理时间,这中间存在一个时间差。根据当地通报,贺永权在酒驾被查后隐瞒了自己的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并延迟到公安部门处理,这才导致了这场乌龙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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