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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手电筒吓死1100只鸡被判刑,湖南一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宣判

2023-04-06 12:06:07 编辑:终利春 来源:
导读 近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名男子因吓死1100只鸡而获刑六个月。据悉,被告人谷某某在报复钟某某家砍掉他家

近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名男子因吓死1100只鸡而获刑六个月。据悉,被告人谷某某在报复钟某某家砍掉他家树木的事情后,心生怨恨,趁夜色偷摸至钟某某家的养鸡场,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惊慌失措,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后来,谷某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上为泄私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下,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男子谷某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案提醒人们,故意伤害或毁坏动物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对动物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不得进行虐待或损害。同时,对于因私人恩怨或其他原因导致毁坏财物的行为,也应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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