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精选综合 >

都察院(关于都察院的简介)

2022-07-01 10:49:21 编辑:燕婷中 来源:
导读 大家好,都察院,关于都察院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

大家好,都察院,关于都察院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

2、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3、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

4、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

5、明代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为最高监察机关。

6、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以方便其行事。

7、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

8、乾隆十三年(1748),废左佥都御史。

9、清代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

10、作为明清监察制度的主要实施者,都察院在维护封建统治正常秩序和保障封建国家机器平稳运转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关于都察院的简介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最新文章

精彩推荐

图文推荐

点击排行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