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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封阳台案终审败诉,法院判决拆除并恢复原状

2023-04-04 10:01:32 编辑:鲁堂灵 来源:
导读 成都一位业主因为封闭自家阳台成为被告,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经历了两次审判后,最终四川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业主拆除封

成都一位业主因为封闭自家阳台成为被告,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经历了两次审判后,最终四川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业主拆除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物业公司胜诉。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业主是否应该拆除已封闭的阳台并恢复原状。法院认为,业主未经小区业主表决擅自封闭阳台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以及自己作出的承诺,有违契约精神及诚实信用原则。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规定原则上不得封闭阳台,业主需通过小区业主表决的方式合法行使业主权利。

该约定并未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符合建筑设计要求的阳台,并未对业主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进行不当限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拆除封闭阳台并恢复原状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

业主认为封闭阳台是为了人身安全的考虑,并希望避免粉尘和噪音污染。然而,法院认为权利行使的边界必须以公共利益为限,业主的个体权利应在诚信原则以及不危及小区全体业主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行使。

阳台边界以内的使用空间属于业主所购房屋的专有部分,阳台边界以外的部分则是建筑物外立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具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属性。封闭阳台的行为往往会对建筑物的整体美观甚至价值产生影响。如果小区业主均按照各自想法和方式对阳台进行封闭改造,将会进一步对小区楼栋外立面美观统一性造成更大破坏。

最终,四川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撤销了成都中院的二审民事判决。这一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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