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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秋季入学有关事项提醒(附详情)

2022-04-03 14:08:25 编辑:章霞峰 来源:
导读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盖章时间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登记时间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盖章时间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登记时间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

学位申请有关提醒

一、关于延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房屋租赁凭证》和《居住登记查询单》办理时限的有关提醒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爆发,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盖章时间和《居住登记查询单》登记时间的要求时限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

二、关于2022年起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提醒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位申请与计生信息脱钩。2022年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不再验核计生信息,同时取消独生子女加分项目。

三、关于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使用身份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学位的有关提醒

因疫情原因,导致2022年小一、初一非深户籍新生无法回户籍地办理身份证的,2022年申请入学可使用户口本代替,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2022年小一、初一港澳籍新生无法办理入学所需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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