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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贷整顿之下小贷助贷时代覆灭

2019-08-12 14:31:19 编辑: 来源:
导读 现金贷监管的争议,终于在央行、银监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一锤定音,成为首部现金贷监管方案。整个行业的下行走势,将会展

现金贷监管的争议,终于在央行、银监会《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一锤定音,成为首部现金贷监管方案。整个行业的下行走势,将会展现更加剧烈的演绎。严禁非持牌经营、严禁超过36%红线、严禁助贷及外包等规定,将迫使一批现金贷平台逐步退出市场。而这正是十九大金融工作要求的题中之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2月2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对该方案指出:监管方将加强从业机构资产负债的审慎监管,控制高杠杆率,ABS需拉入表内融资计算。

近几年,从第三方支付到P2P再到现金贷,国内互联网新金融行业迅速爆发,非银金融的市场体量和风险都在向银行正规金融系统蚕食和蔓延。其中,现金贷是最为集中的体现。据行业机构统计,涉及现金贷的平台近3000家,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元。

因此,现金贷所带来的行业风险成为首当其冲的监管目标。对现金贷的监管目标全面指向了,对现金贷业务的各个环节的所有从业主体进行合规把控、操作把控、体量把控。

现金贷平台普遍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合规化操作,一是布局(互联网、网络)小贷牌照,二是与持牌金融机构以“助贷模式”进行合作。而本次整顿通知或许给这两种方式带来灭顶之灾。

网络小贷名存实亡

小贷牌照的数量和杠杆率收到严格控制,全面控制现金贷业务体量。一方面,清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跨省(区、市)开展小贷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另一方面,严格控制业务体量。此前,现金贷平台普遍通过小贷牌照设置和合规化,而小贷牌照的严格意义上的资金来源只能是股东注册资本金,以及不超过2家银行且总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金50%的银行贷款,即小贷牌照的杠杆率为1.5倍。

但由于业务体量迅速扩大,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体量成为瓶颈,因此纷纷扩大杠杆率,目前主要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已普遍扩大至3倍,并大力开拓其他渠道。以趣店为例,其资金来源扩展到了P2P、ABS、信托和银行4个主要渠道。金融杠杆倍数迅速扩大,远远超过规定范围。

因此,整顿通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P2P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而且,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此外,以发行ABS的方式进行“以贷养贷”(现金贷资产通过发行ABS出售给金融机构,回收资金后继续发放现金贷,依此循环)也被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兜底助贷模式正式终结

助贷是现金贷的另一条主流路径,即现金贷平台主要负责营销获客及风控把关,然后将客户推荐给金融,由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和放贷。这一流程中,金融机构收取利息,现金贷平台收取服务费,且由于是表外融资,可不受杠杆率限制。

但在实际操作中,现金贷平台大多采用“兜底模式”,以向金融机构证明其风控有效性,进而为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平台。

潘功胜在今日的演讲中着重强调,整顿通知要规范金融持牌机构参与现金贷,不得将风险控制等进行外包,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进行合作,不得将助贷变成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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