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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考察期遭背叛,法庭调解化解夫妻纠纷

2023-07-19 12:02:25 编辑:柴韵弘 来源:
导读 今年5月,在法庭上,易某对前妻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她退还离婚后同居期间转给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据他所说,张某并不真正想复婚

今年5月,在法庭上,易某对前妻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她退还离婚后同居期间转给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据他所说,张某并不真正想复婚。

2015年,易某和张某因彼此深爱而商议结婚。他们在同年8月,在双方家人的见证下领取结婚证,并举办了婚礼。婚后,他们的感情一直非常融洽。

然而,两年后,他们的感情开始出现裂痕。也许是对婚姻和家庭生活平淡无奇感到厌倦,张某多次出轨。易某无法忍受,于2021年7月,他们经过法院裁决正式离婚。

离婚后,张某经常去前夫家探望女儿。渐渐地,她开始感到后悔,向易某提出复婚的请求。经过慎重考虑,易某也考虑到女儿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同意了复合,但要求复婚前进行一段考察期。张某也同意了这个条件。

今年年初,两人计划复婚,并约定在3月办理结婚证。然而,还没有等到2月,易某发现张某再次出轨。他终于意识到,她并不真的想复婚。

易某再次将前妻张某告上法庭。这一次,他请求法院判决前妻退还复婚考察期间他给予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庭收到这个案件后,养龙司人民法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意识到简单地作出判决可能会加深双方的矛盾。因此,法官决定进行诉前调解,以解决双方目前的情况。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易某和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张某将转账给易某12000元,并当场兑现。双方都表示将继续承担作为父母的责任,正确处理彼此的关系,为女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是法律对婚姻关系的美好期待,也是夫妻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创造的良好状态。

每一起家庭纠纷案件的处理都似乎寻常,但它涉及到一个甚至多个家庭的喜怒哀乐。因此,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养龙司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他们深刻理解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的最前线,解决纠纷的第一线,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致力于发挥桥梁和窗口的作用,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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