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日前,中央综治办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继续深化农村平安建设的通知》。通知说,2007年7月开展的全国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把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农村平安建设深入发展。
通知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农村平安建设的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紧紧抓住深化农村平安建设这一载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广大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具体行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统筹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通知强调,要继续把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作为今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来抓。针对农村治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针对农村地区入室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及时开展区域性的打击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侵财犯罪高发的势头。针对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制,保证村级事务管理的健康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农村综治基层基础,确保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得到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治安整治和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在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的地区,要普遍建立村级五位一体(治保、调解、巡防、重点人群教育管理、警务工作)的综治办。在欠发达地区,要推广治安中心户长、综治协管员等做法。在主要乡镇及有条件的村推广建立专兼职治安巡防队伍,推进农村治安防范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覆盖农村基层各个领域、各个单位,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程建设,通过设立治安室、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报警点,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在农村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科技含量高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要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完善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各级综治委、办要充分发挥其协助党委、政府协调各部门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职能,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各级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组织、宣传、民政、工商、计生等党政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进一步履行职责任务,加大参与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使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最后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动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农村治安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在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大力宣传,进一步把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中央综治委: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成效明显
2007年7月,中央综治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