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 团中央等18个部委办“六一”前夕送贺礼
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即将启动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21日于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举办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情况介绍会上获悉,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夕,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等共同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据介绍,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各相关部门将结合各自工作,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共青团组织大力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联合推进和谐校园创建,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校园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共同开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将积极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推进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民政、财政等部门将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建设以及对特殊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
此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做好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等工作,也是此次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工作重点。


10日上午,唐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唐山抗震纪念碑前举行仪式,"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集中活动月正式启动。图为启动仪式现场。(中国平安网
张学伟 摄)
卢雍政安排部署200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07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2007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着眼大预防,围绕重点群体,推进重点项目,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教育服务工作,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
全社会广泛参与综治工作 还中小学生澄净的蓝天
“无论命运多么晦暗,都要怀揣一颗坚毅之心;无论生活怎样失意,都不能丧失斗志。让我如何感谢你,还给我一片澄净的蓝天。”在日记中写下这句诗的是就读于四川省德阳市兴隆中学的王某。一年前,他还是一名打架、逃学、流连网吧的“问题学生”。如今,他已经迷途知返,各门功课如期迎头赶上。2006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不仅体现为王某一个人的“浪子回头”,全国数千万的中小学生都是受益者。
我国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被称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目前他们成长的社会环境却不容乐观。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责任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公安部:青少年犯罪持续攀升势头得到遏制
据公安部统计,公安机关今年上半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比上年同期下降6.5%。青少年犯罪近年来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青少年犯罪多因网络成瘾 戒除网瘾要标本兼治
新华社有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犯罪总人数87%是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低龄化,主要原因是什么?网络游戏影响。这87%之中有70%左右是因为上网成瘾而走上犯罪道路的,这是严重的社会现象,中国的犯罪中有一半以上是因为网络成瘾而造成的。
中国修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未成年人被称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环境却不容乐观。为此,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等,力求以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