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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委:平安建设广泛开展 五个方面需下功夫
2007年01月09日 09:50:0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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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过去的一年,形式多样的平安创建活动在基层广泛开展,综治各项措施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平安建设在各地呈现整体推进的态势,效果在进一步显现。”中央综治办负责人1月8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总体评价了去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2006年11月中下旬,中央综治办抽调35名厅局级干部、22名县处级干部,组成10个检查组,分别对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湖南、广西、海南、贵州、陕西、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识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得到巩固,广大干部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认知程度和认同感大大增强,平安建设已深入人心。

  实行一票否决 进一步落实综治责任制

  中央综治委检查组普遍感到,“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已成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共识,他们把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去年以来,辽宁省先后召开7次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综治工作,省委书记李克强明确提出要把综治工作作为构建和谐辽宁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倡导在全省开展“争创全国综治工作先进省”活动。河北省去年4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和解决平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省委书记白克明多次强调,要用建设“平安河北”、构建“和谐河北”的要求统揽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全局。海南省委书记汪啸风、陕西省委书记李建国等亲自动员部署平安建设工作,经常过问平安建设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大多数地方都把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加强综治工作纳入了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都能够把综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亲自调查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各地加大奖惩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综治责任制。”中央综治委检查组成员告诉记者。

  过去的一年,各地加强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省、市、县、乡逐级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不少地方还延伸到村居委会和具体责任人。一些地方建立健全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相关领导干部履行综治职责情况的考察和监督,研究制定具体操作程序,把综治工作情况同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奖惩结合起来。各省区普遍建立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制定“平安县(市、区)”考核命名标准和办法,命名表彰了一大批“平安县(市、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从2004年起,湖南省将考评结果排序通报,并在每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对排在最后5名的县(市、区)实行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黄牌警告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对该地区党政一把手,由省委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近年来,全省一票否决5个县(市、区),黄牌警告18个县(市、区),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对21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

  坚持治本堵源 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河北省构建“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目前全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6万多个,人民调解员达到46万余人,同时在劳动、土地等行政纠纷突出的部门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强化行政调解职能,落实民情分析、信访接待、领导包案、挂账督办、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制度,全省矛盾纠纷频发、越级上访高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像河北一样,过去的一年,各地健全完善综治工作机制和网络,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黑龙江省在全省基层建立“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即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职能结合在一起,全省每个乡镇综治办核定1至2名专职人员,司法所增加1至2个编制,成立乡镇调访中心,由县级财政统一核拨办公经费。贵州省安顺市实行党政领导开门接访、约访、下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访制度,由信访、国土、城建、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党政领导接访,形成“源头控访、服务减访、责任化访、综合治访”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地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命案侦破、打击赌博、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和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基层突出的治安问题。

  辽宁、黑龙江两省有针对性地开展凶杀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列出重点县区,采取专项督察、个案剖析、专家会诊等方式,进一步保持了凶杀案件连续下降的良好局面,带动了整个治安局势的好转。海南省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制毒、贩毒活动,对吸毒的一律强制收戒,戒毒后复吸的一律劳教,从根源上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

  各地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范工作水平。各地实施警务机制改革,整合公安巡警、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力量,积极推进警力下沉,实施“网格化”布警。一些地方从下岗职工和低保对象中选聘人员组建巡逻队伍,加强了街面治安防控,大大提高了一线防范能力。广西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大力推动全区县城以上城市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陕西省以村治保会、调委会及治安中心户长为骨干,构筑了多层面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省共有30多万名治安中心户长,成为农村治安防范的一支有生力量。

  过去的一年,各地坚持治本堵源,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教育和管理。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黑龙江省综治委组织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丙戌行动”,加大对社会不安全因素的管理力度。贵州省贵阳市成立了以外来务工人员为特定对象的街道工会组织,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河北省石家庄市在全省建立了首家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还成立了免费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石家庄市蓝天职业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的刑释解教人员毕业后就业率高达90%以上。陕西省延安市加强源头治理,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市集中建设4个废品收购市场,实行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堵塞了治安管理上的漏洞,有效预防了犯罪。

  基层基础得到巩固 探索颇具特色综治经验

  过去的一年,各地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强化基层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以政府财政为主,加大了对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河北省通过实施“三所一庭”三年建设规划,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全省2317个乡镇、街道都配备了1至3名干部。辽宁省铁岭市110个乡镇、街道都配备了副科级实职政法工作委员会书记,并由其兼任综治办主任,同时配备了综治专干。湖南全省249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综治委、办,配强了主任、副主任和综治专干,保证了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干。

  各地还加强基层综治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探索出颇具特色的经验。

  黑龙江省推行农村治安防范承包试点,由县财政出资在各行政村招聘专职治保主任,在自然村屯招聘治安协管员,落实承包责任,实现农村治安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贵州省遵义县与浙江省诸暨市共同探索并实施“外警协管外口”警务协作模式,遵义县公安局向诸暨市公安局派驻民警,协助管理在诸暨务工的遵义籍流动人口,效果良好。哈尔滨市开展了以“点亮居民楼道、门前两盏灯,安装防盗安全门”为内容的“两亮一安全工程”,有100万居民受益。陕西省农村地区实行“警铃入户”、给牲畜安装“电子防盗绳”等安全防范做法,经济实用,简便易行,值得推广。

  防范管理仍有漏洞 着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中央综治委检查组认为,少数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对本地治安形势和社会稳定形势盲目乐观,对维护稳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地方刑事和治安案件还在高位徘徊,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总量还很大,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一些地方的平安建设局限于“小平安”,仍然是政法机关唱“独角戏”,平安建设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一些地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综治办被削弱,综合治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

  针对综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央综治办负责人今天表示,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必须把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作为平安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保障机制。

  在总结推广经验上下功夫,对各地创造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推动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建章立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建设。

  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记者 孙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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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吕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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