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政法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提出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容易发生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坚持“花钱少、用得好”的原则,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各个政法系统上下之间的联网,各省(区、市)政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初步建成覆盖整个政法系统、比较统一完善的执法信息网络。
《通知》指出,加强信息化建设是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政法队伍建设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当务之急是要从群众对执法行为不满意的地方入手,紧紧围绕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容易发生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等重点岗位,着力加强执法流程管理、执法质量控制、执法公开、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最基本、最急需环节的建设,加强核心软件的开发应用,探索建立以流程管理为主线,以监督制约为手段,以能力、效率、公正为目标的信息化管理新模式。
执法信息化建设要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花钱少,用得好”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和应用,做到“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边完善”。衡量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关键是看执法能力有没有加强,执法效率有没有提高,执法质量有没有改进,执法监督能不能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统筹安排和协调配合,依托已经建成的业务系统,尽早建成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深入进行信息共享内容、共享技术的研究,科学整合各部门、各单位、各警种的信息资源。对急需共享的信息,经部门间协商同意,可先行开展点对点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中央政法委将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
各级政法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要坚持网络建设与保密建设同步设计、同步进行。大力加强保密体系建设,落实保密措施,提高应对和防范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通知》强调,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政法工作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把信息化建设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建设经费。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政法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推动,掌握进展情况,把握工作方向,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统一思想认识、协调部门关系、解决共性问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有条件的应当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同志开展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有领导管、有机构承担、有具体人员干事。
中央政法部门要认真研究和修订符合本系统实际、特别是适应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建设规划,随着工作进展,及时制定、发布统一的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要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参与网络共建互联和信息共享,相互利用,取长补短。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下级特别是基层执法单位开展好信息化建设。
各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转变传统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要把信息化知识与技能列入干警培训的必备内容,严格考试考核,确保干警能够熟练使用信息化手段。要有意识地引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精尖专业队伍,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长安杂志2006年第10期
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