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是一个农牧大县,为了弥补牧区点多、线长、面广、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因素给牧区综治工作带来的不便,和静县根据牧区牧民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组建了草原的流动平安哨--"马背法治小分队",进一步消除了牧区普法工作的"盲区",促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走向深入。
一、以综治工作为依托,整合乡镇行政资源,促进平安建设。
近几年,牧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农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牧区各区、乡、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提高素质,规范管理,进一步夯实牧区平安建设基础。
牧区各乡(场)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进一步建立了以乡党委、政府为领导,以综治办为依托、"七站八所"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综治格局。在工作方式上,积极发挥流动警务室、流动普法室、"马背法治小分队"、流动平安建设宣传室的优势,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实现行政资源整合,做好综治中心工作,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以 "马背法治小分队"促进各级平安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乡(场)级"马背法治小分队"。由各乡(场)派出所、司法、综治、法庭、武装、信访、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实施"多位一体"机制,具体工作以乡镇"平安办"为依托,以司法所为协调,工作实行"三排查一包案"机制,即:敌情矛盾重点排查、一般矛盾经常排查、疑难矛盾集中排查、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力求及时把纠纷化解在基层,逐步使乡(场)级"马背法治小分队"成为平安建设的宣传点、矛盾纠纷的汇集点、矛盾纠纷的化解点、牧民权益的维护点。
二是组建村级"马背法治小分队"。主要由村"两委"班子、调解、治保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实行"三及时一调解"机制,即:及时排查矛盾、及时发现控制、及时掌握动态、依法调解纠纷,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的目标。
三是组建组级"马背法治小分队"。按照牧民流动居住的定点户数确定联户长的人数,负责本片区的具体工作及与村、乡镇普法办的联系与沟通。工作实行"三到户一消除"机制,即:平安建设宣传到户、法律服务深入到户、回访工作到户、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发挥"马背法治小分队"一职多责作用促进平安建设。
区及各乡(场)以"整合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充分发挥"马背法治小分队"一职多责的职能,有力地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
一是担负着普法工作宣传的任务。牧区各乡镇(场)"马背法治小分队"按照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根据本辖区实际和牧民居住特点,以村(场)为单位,以联户长的蒙古包为场所,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单、播放法制宣传片、开展法制图片展、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把法律知识、法律服务送到牧民的家门口,使辖区牧民确立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开创牧区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是担负着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的任务。各乡镇(牧场)的"马背法治小分队",依托乡(牧场)流动司法所,整合公安、司法、综治、法庭、武装、信访、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人力资源,成立乡镇(牧场)综治中心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综治工作实现"预警、排查、化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五项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受理本地区群众来信来访,疏通党群干群关系;依法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并为群众开展常年法律咨询、为乡镇(场)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定期组织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组工作室开展调研活动,及时了解乡镇(牧场)、村组社会状况;适时排查不稳定因素,超前做好预案应对工作;交流推广调解民事纠纷的成功经验,提高调处效率。
三是担负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任务。牧区各乡(场)在开展大型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各村组普法宣传员(联户长),发挥其直接与牧民群众接触的工作优势,结合村"两委"会议、村民大会和选举工作等各种会议以及重要节假日、传统节日活动日,主要采取以会代训、法制讲座等方式,面对面地开展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牢固坚守社会安全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是担负着各类信息收集与反馈的任务。因为"马背法治小队"以流动形式经常与牧民群众生活在一起,牧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邻里纠纷、学法水平、综治情况一目了然,他们在工作中,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时地写在随身的小本子上,每次回到乡(牧场)的办公室后,对所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地汇总,通过分门别类地梳理,对于常见的一般性问题,依据预案,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对于一些突出的典型问题,及时上报乡(牧场),由当地主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策,在妥善处置的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通报相邻的乡(牧场),提前加强预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