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重庆奉节县相继进行了乡镇和村社建制调整,全县由81个乡(镇)减少到30个,847个村(居)委会减少到386个。村(居)委会班子成员由原来的6名左右减少到3人(村支书、主任、计生助理各1人)。一个村(居)委会的管辖范围最小的有6平方公里,最多的达到30平方公里,最少的管1000余人,最多的管15000余人,管理难度空前增大。
奉节县公安局局长王程介绍说,警力严重不足也使得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力不从心。作为一个拥有102万人的大县,目前全县在职民警仅390人,警力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为万分之3.84;而全县11个农村派出所仅有民警91名,分布在全县4000多平方公里的广大农村,显然力不从心。
原有的社会治安群防群控体系弱化,而农村的社会治安形势却日益严峻。奉节县是三峡库区的劳务输出大县,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达17万人,留守的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容易受到外来侵扰,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时有发生。同时,因土地纠纷、煤炭资源开采、移民迁建、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因素,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据王程介绍,针对当前农村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奉节县从2005年8月开始,对全县各治安片区进行了深入调研,决定在与湖北省接壤的吐祥片区,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三长制”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进而在全县推广。
所谓“三长”,就是在场镇及社区等人员结构复杂、治安隐患较多、管理难度较大的地方成立治安义务巡逻队;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按每30户~60户,设立治安中心户;在幅员较大、人口稀少、居住偏远、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地区设立治安中心片。通过民主选举或组织推荐,推选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高、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治安义务巡逻队长、治安中心片长和治安中心户长。
在“三长制”模式中,公安部门对聘用的“三长”明确了职责任务。规定“三长”要本着“一快二准三不漏”的原则,向公安机关随时反映影响农村稳定的情况和信息;调解民间纠纷,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防范工作;掌握人口底数,对常住人员建立家庭档案,掌握流入、流出人员的基本情况;如辖区内发生了案件或事故,“三长”应及时赶到现场,尽一切可能使现场保持原样,掌握现场动态和群众呼声。同时,“三长”还是警风监督员,对民警职业道德、执法水平、办事效率、便民利民等方面进行监督。
为防止“三长”滥用权力,公安部门对其权限进行严格界定。如对犯罪嫌疑人,“三长”有权扭送或报告公安机关,但没有逮捕、拘留、关押、审讯和处理的权力;对不法分子有权调查、监视和向公安机关检举、报告,但没有传讯、搜查的权力;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没收财物、罚款、扣证、扣物的权力;等等。
王程颇有感触地说,“三长制”的实施,给全县农村社会治安防控带来了巨大变化,一个最明显的变化就是治安防范“触角”增多,警力不足的矛盾得到大大缓解。目前,奉节县已建立了1488个“中心户”、325个“中心片”、105支治安巡逻队,1918名“三长”。“三长”就如同一张治安防控“网”,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随时监控社会治安的“风吹草动”,成功破解了农村地区警力不足的难题。2007年,奉节县共破获刑事案件828起,破案率同比上升12.4%。
“三长”
在疏导缓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4月17日,奉节县太和乡尖山村4组一位姓万的村民与邻居为争地发生争斗,双方都准备了凶器。该村中心户长得知后,及时介入,做了大量劝解工作,最后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于疏导及时,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去年,“三长”调解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婚姻、家庭、权属、资源、债权债务等纠纷3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预防了多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徐旭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