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治理 >> 打击犯罪
上海交警行政拘留携带危险品强行乘坐公交车男子
2008年07月28日 09:24:30  来源:公安部网站
【字号  打印 关闭 

  7月26日 ,上海市公交分局民警在上海体育馆站查获一名不听公交司售人员劝阻强行携带香蕉水乘坐89路公交车的男子,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7月26日下午,油漆工彭某携带一瓶香蕉水,在公交89路车南浦大桥终点站欲乘坐公交车前往虹桥路,因刺激性气味强烈,立即引起了89路车驾驶员的注意。驾驶员向其告知携带危险品不得乘坐公交车的规定后将彭某劝阻下车。但彭某下车后抱着侥幸心理,离开南浦大桥终点站,绕道到上海体育馆公交车站,企图再次乘坐这辆89路公交车。公交车驾驶员当即认出了先前在终点站欲强行乘车的彭某,立即通知正在公交车站执勤的公交分局民警,将彭某抓获。

  日前,上海警方已发布通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相关稿件:
·陕西公安厅交警总队查获8万余辆无牌无证车 (07-17)
·浙江杭州:“全科交警”驻社区 路面少车600万 (06-18)
·北京今后违法停车由交警处置 协管员不再负责贴通知 (06-11)
·四川交警总队发布抗震救灾道路信息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