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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五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
2008年07月25日 13:59:45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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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赣州市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走出了一条实在管用、富有创新的好路子。2008年上半年,全市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6.25%,有效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

  一、建立"中心"聚合力。在市、县、乡、村四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站),市每季一次、县每月一次、乡镇每周一次、村每3天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乡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整合了"七所八站"的资源力量,由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担任中心主任,做到有牌子、有章子、有场子、有位子、有柜子、有票子,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二、构建"体系"强服务。全市建立"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各乡镇(街道)设立"和谐110"专线电话和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指挥中心,每天安排1名领导和2名干部值班,不间断接受群众投诉、求助、建议,并通过在乡镇(街道)组建五个不同类型的服务小组,在各村(居)设立综合服务处置组,在县直单位成立联动应急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工作机制,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充分发挥"和谐110"在社情民意收集、便民利民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重要作用,形成了全市"大服务" 、"大调处"、"大维稳"工作格局。

  三、夯实"阵脚"抓管理。全市进一步加强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建设,并在村(居)建立"一室两委三员",即村(居)综治室、调委会、治保会及调解员、治安员、信息员,在各村落(社区)建立"一会五站",即村(居)民理事会、社会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成员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五老"和有声望、有能力、有公心的人中挑选。广泛开展"六有、六无、六好"村落(社区)建设,开展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活动,有效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

  四、着力"三推"堵源头。一是推进和谐平安"九进"活动。即和谐平安进乡镇、进村落、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景区、进工地、进家庭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和谐平安建设氛围。二是推进农村"三创评"活动。在各村落(社区)开展平安屋场、致富屋场、文明屋场、无赌屋场等创评;在农户中开展平安和睦好、文明信用好、公益热心好、守法致富好、计生模范好"五好"家庭创评;在村民中开展法治型、文明型、诚信型、创业型、平安型"五型"农民及好儿女、好婆媳、好妯娌、好夫妻、好兄弟等创评活动。2007年以来,全市因家庭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同比下降了65.7%,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了22.85%。上犹县还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县"。三是推进"十大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生产救助、慈善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弱势群体十大救助保障体系建设。2007年以来,全市救助资金达 3.5亿元,从源头上消除了大量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五、落实"包干"明责任。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人、定责、定时,包排查、包调处、包稳定"三定三包"责任制度,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处理矛盾纠纷。出台了《关于综治、维稳"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办法》,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相应责任。2007年,全市有4个单位被一票否决、4个单位被黄牌警告、12个单位被限期整改。(江西省综治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 黄冬生 余立波)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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