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7月4日讯:2008年以来,全国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广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流动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及时关注流动妇女和家庭的维权需求、平安愿望和民生问题,不断创新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在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了新贡献。
一、注重帮助流动妇女实现就业创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流动妇女就业创业能力。各地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学校、培训基地的作用,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免费为流动女性举办家政服务、计算机操作、保健按摩、美容美发、超市收银员、物业管理员、绿化护理员、市场营销、烹饪、缝纫等培训班,提高流动妇女的就业技能。同时开展"妇女科技直通车"培训,帮助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在外出流动前掌握一定的就业技能,以利转移就业。
依托区域妇女合作组织的平台,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各级妇联依托泛珠三角9+2、长三角、环渤海、西南、西北、中原13城市等区域妇女合作组织的平台,促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加强"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的建设,积极为转移就业妇女提供信息服务和就业指导,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妇联组织和用工单位之间搭建起信息沟通的桥梁。
广泛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帮助流动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各级妇联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为流动妇女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项目、送服务、送信息,向流动妇女大力开展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春风卡"和"进城务工须知扑克",帮助妇女了解就业服务措施、综合保障政策、维权举报途径等,在女性农民工中引起热烈反响。据不完全统计,2-3月,仅吉林、河南、重庆、内蒙古、新疆等10省区市妇联就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25.59万个,参加招聘的妇女35.27万人,达成就业意向9.5万人。
二、注重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
以创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为抓手,加大为流动妇女提供维权服务的工作力度。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期间,全国妇联以"关爱流动妇女、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将关注流动妇女权益、进一步强化对流动妇女的维权服务作为重点,大力推广北京市
"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模式的经验,确定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福建、新疆、辽宁、宁夏、湖北、广东等10省区市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创建示范点,在流动妇女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社区和企业中,积极推进"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的创建工作,加大对广大流动妇女开展法制宣传、提供维权服务的工作力度。到目前为止,仅北京市妇联就已建立"流动妇女平安之家"58个,覆盖流动妇女22万余人。
以"亿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普法读书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流动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各地妇联积极联合司法部门,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重点,通过开办妇女普法讲堂,组织普法读书、竞赛、研讨、征文、演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普法活动,面向流动妇女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以"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为抓手,在流动妇女中大力营造平安奥运、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5-9月,全国妇联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内蒙古、山西7省持续开展"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联合行动。把奥运精神宣传作为平安文化宣传的一个重点内容,引导广大流动妇女深刻认识办好北京奥运会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流动妇女在守护奥运平安、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在基层建立"创平安家庭,护奥运平安"法制宣讲队、志愿者服务队、文艺宣传队,面向广大流动妇女和家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广泛传播平安理念,提高广大流动妇女依法行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她们的平安理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创平安家庭"人人有责、"护奥运平安"家家参与的生动局面。
三、注重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
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目标,从源头上为留守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保障。面向留守流动儿童,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留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建立完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机制。在对2007年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教育大纲、《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评估方案》,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为留守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双合格"活动为平台,为留守流动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在巩固发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基础上,注重农村、城市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中的主阵地作用,依托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向留守流动儿童父母及监护人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引导留守流动儿童父母切实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留守流动儿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形成文明的社会风尚。
以实施"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为重点,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农村,针对留守儿童特殊的家庭状况和平安需求,深入开展以"四无""五有"为目标的"留守儿童维权平安行动",进一步加强"平安家庭·美好家园"公益服务热线、留守儿童维权行动志愿者队伍、"留守儿童维权平安家园"的建设,进一步总结推广"代理妈妈"、"爱心妈妈"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进村入户发放《平安家庭·留守儿童平安手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妇联组织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对灾区妇女儿童给予特别关注。全国妇联专门下发《关于做好近期灾区儿童救助关爱工作的通知》,设立"中国儿童紧急救助基金",全国妇联机关在中直机关第一个行动起来,广大干部职工共捐款118万多元,全国妇联所属的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累计募集了价值2亿元的资金和物资,异地转移安置灾区儿童到云南、山东和北京等地生活学习。另外还广泛开展了巾帼志愿者招募及家庭志愿者"贴心关爱、心理救护"等行动,组织了心理专家等在第一时间奔赴灾区,努力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量为灾区妇女儿童送去温暖和关爱。(根据全国妇联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汇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