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治理 >> 打击犯罪
北京“地震启示”案宣判 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2008年07月03日 08:15:4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李京华)因汶川地震警醒了自己,韩先生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很重要,邻居的房屋建设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自家的居住安全,于是将邻居王女士诉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要求对方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对方给自己造成的安全隐患。不过,法院对于韩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 支持,日前一审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原告韩先生住在被告王女士西面。韩先生称,2007年上半年,王女士在未取得有关部门施工许可和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超出原有高度、层数施工建房。王女士所建的三层楼房,高度是原告家房屋的两倍多,所建的三层楼房质量粗糙且大量使用旧建材。汶川地震后,韩先生认为,邻居违章建筑对其居住安全带来隐患。

    在庭审过程中,王女士辩称,作为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任何人都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因此在房屋建设中,她寸步不离现场,严把施工质量关,房屋质量安全可靠。目前她及家人已居住在该房屋中一年,根本不存在原告所表述的安全隐患问题。

    法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所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一节,经法院释明,原告仍表示不申请进行上述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鉴定,所以被告所建的三层楼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原告构成危险均不能准确认定,因此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相关稿件:
·聚焦:地震后50天,灾区政法机关恢复重建现状如何? (07-02)
·警方提醒:警惕借地震为由的高校招生诈骗案件 (06-25)
·高墙里的帐篷——地震重灾区阿坝监狱纪实 (06-22)
·地震后规划环评条例加紧出台 公众聚焦三大热点 (06-18)
·救灾部队全力以赴支持地震灾区安置和生产重建 (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