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们一个队员酒后跟人打架,拿出‘志愿者反扒证’威胁别人,严重影响到大队的形象,纪检组接到投诉后立即提出处理意见,这个队员最后被清退了。还有一个队员长期不参加行动,也由纪检组出面劝退了。”今天上午,福建省厦门市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大队长吴东亮向记者介绍了该大队纪检组开展工作情况。
2005年12月,厦门市公安局水陆交通分局在全国率先组建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成立两年半来,共出动队员7000多人次,抓获扒手1200多名,全市扒窃报警案件下降30%,该大队也因此被厦门警方称为“义勇之师”。
然而,随着义务反扒队员的不断增加,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水陆交通分局副局长张小民告诉记者:“一些队员当初带着激情入队,后来只是挂个名而已,根本不参加行动;还有一些队员有特权思想,利用特殊身份打擦边球的现象时有发生。”
“尽管大队成立之初就制订了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纪律,并制订相应的惩戒办法,”吴东亮分析说,“但都是原则性的,而且没有一个相对专门的机构去执行,对一些违纪行为责任界限难以划清,证据也不是很确凿,处理时就显得力不从心。”
“出了问题并不奇怪,但要正确对待,扩大问题或无动于衷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张小民说,“尽管我们处分了个别队员,但这只是事后的,由于缺乏事前监督机制,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好控制,处理时已为时过晚。再说了,警方不可能跟踪监督每一个人,主要还得依靠大队自身的防范机制,去主动清除体内的毒素,以促使这支队伍健康成长。今年3月,纪检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的。”
那么,纪检组的职责是什么?组长黄汉成介绍说,就是抓好对队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对队员使用证件、工作效能进行监督;检查队员在行动中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反大队章程、行为规范等;负责受理涉及队员的各类举报,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
水陆交通分局局长纪边强告诉记者,纪检组成员由本大队中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队员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员担任。其选拔程序是:先由大队部领导提名,经骨干成员讨论后由大队长批准,报水陆交通分局备案。纪检组成员与大队部一样,每届任期2年。纪检组由7人组成,大部分是共产党员,分布在各个中队,这样就能掌握更多的信息。
黄汉成告诉记者:“我们平常注意搜集信息,经常随队行动实时监督,这样对一些违纪行为就能做到责任清楚,证据确凿,为最后处理提供依据。发现队员有违纪行为后,先给他‘拉拉袖子’,也就是警示一下,如果不改就由纪检组提出处理意见,大队部通过后报水陆交通分局处理。现在,我们把出勤情况也纳入效能监察范围,对3次无故不参加行动者坚决劝退,这样就能解决挂名不出勤的问题。”(郭宏鹏
江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