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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栗: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阳光工程"
2008年06月27日 13:53:54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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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栗县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阳光工程",全县已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18个,2004年以来的1143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一、在组织帮扶上实施机构、责任、经费"三举齐抓"

  一是落实组织机构。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司法、公安、劳动人事、民政、工商、妇联、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0个乡(镇、场)和68个县直单位均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62个村(社区)均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帮扶小组,有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体私营企业也成立了帮扶小组。全县共建立帮教小组418个,有帮教人员1260名。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措施落实。三是落实工作经费。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拿出2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二、在心理帮扶上实施真心、亲情、真诚"三情共建"

  一是做到用真心换诚心。县综治办、县司法局等部门深入高墙开展帮教工作,看望在洪都监狱等处服刑的上栗籍人员。通过给服刑人员发慰问信、送慰问品、转达家人嘱咐等真心帮助换取服刑人员的诚心改造。二是做到亲情感化暖人心。注重发挥家庭成员在帮教工作中的特殊作用,用亲情感化刑释解教人员。三是做到真诚相待增信心。各村(社区)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三不"和"四个一样","三不"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事";"四个一样"即"生活上一样关心、工作上一样支持、人品上一样信任、政治上一样对待"。在村委会和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告知刑释解教人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表现好、文化素质高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将积极要求上进、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培养为党员。

  三、在素质帮扶上实施文化、思想、技术"三位一体"

  一是注重提高文化素质。每半年组织一次学习培训班,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培训。部分帮扶基地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学习,邀请司法所干部讲授法律法规知识。近几年来,该县共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学习班12期,参加学习的刑释解教人员1500多人次。 二是 "三个必须"稳情绪。即刑释解教人员回家时,村(居)帮教工作小组必须指派帮教人员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稳定其情绪;刑释解教人员思想波动时,必须做好思想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做好帮助工作。 三是注重提高技术素质。介绍刑释人员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班,学习烹饪、种植、养殖等技术,使每位刑释解教人员都能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

  四、在经济帮扶上实施资金、政策、就业"三管齐下"

  一是注重资金扶助。村(居)、企业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通过村居扶持、个人垫借和出面担保小额贷款等形式,积极扶持经济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发展生产经营。二是注重政策扶持。先后出台了《上栗县关于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若干规定》、《上栗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政策扶助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作出明确规定。凡是上栗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均可在县司法局的帮教基地中进行过渡就业。民政部门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救助政策,采取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纳入"希望工程"、"春蕾工程"资助等方式进行帮扶救助。三是注重就业帮助。对家住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对家住城镇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自主创业。同时,该县发挥花炮、煤炭企业多的优势,为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帮助。 (江西省综治办)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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