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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宣判四起运输毒品案
2008年06月26日 15:20:46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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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将加大对毒品案件的“严打”力度。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日前集中宣判4起运输毒品案件,分别对王啟海、徐友明等4名运输毒品犯罪分子作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去年年初,王啟海开始在本市从事毒品交易。当毒贩从外地携带冰毒等毒品来沪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查获,共缴获冰毒等毒品4500余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啟海构成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王啟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中院日前还判决顾俊、胡超强、徐友明等人运输毒品罪案,分别判处顾、胡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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