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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公布3起涉毒案结果3人死刑 2人死缓
2008年06月26日 14:04:14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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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省法院)公布了3起毒品犯罪案件的判处结果。经省法院二审终审,高国亮、孙勇等5名毒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或死缓;其余10名犯罪分子亦同时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据悉,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32件,判处犯罪分子48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1291人,重刑率在50%以上。

    养鸡场内造毒品

    高国亮、李永望贩卖、制造毒品案。2005年底,高国亮和李永望多次预谋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的毒品“麻谷”,并商定由高国亮提供资金、原料并负责销售,李永望负责制造。2006年1月至3月,高国亮、李永望伙同他人在襄城县双庙乡染坊杨村王国春的养鸡场内和门楼村李向阳废弃的面粉厂内生产了三批“麻谷”共计9768克。其中360克由景孝兵(在逃)运回深圳后交给高国亮销售,余下的后被公安机关全部查获。

    现场搜出制毒工具

    孙勇、伊恒等8人制造、贩卖毒品案。2006年3月和11月,孙勇分别伙同郝长文(另案处理)、尚林林、伊恒、付俊、吴磊等人,在新乡市牧野区新港化工厂的实验室、伊恒家中等地,先后3次制造K粉(氯胺酮)5000余克。2006年11月12日,当孙勇、尚林林、伊恒、吴磊等人再次在新乡市劳动路制造毒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K粉4014.64克及制毒工具等。此外,2006年8月至12月,被告人孙勇、伊恒等人先后将自制的K粉和从广东东莞等地买回的毒品“麻谷”等,交给吴磊、阎建军、田丽军、李培等人,多次向新乡市当地的吸毒人员销售。

    毒贩以贩养吸

    孙春喜、王玉坤等5人贩卖毒品案。2006年5月至10月间,在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附近,孙春喜先后多次贩卖给王玉坤毒品海洛因共计280克。王玉坤购买毒品后,除自己吸食外,还将毒品卖给他人。2006年10月31日,孙春喜以贩卖为目的,在安徽省临泉县一出租屋内,从王文件、王秀英处购买毒品吗啡503.7克。后公安机关将上述几人全部抓获,并从孙春喜驾驶的汽车里,当场搜缴毒品吗啡503.7克。

    上述三案经许昌、新乡、焦作三地的中级法院分别审理后,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国亮、李永望和孙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孙春喜、伊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余11名被告人亦同时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国亮、孙勇等人不服,向省法院提起上诉。经省法院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大河网-今日安报 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刘改华)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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