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在太原市大西洋歌城发生一起近百人持械打砸事件。随后,该歌城“曹氏兄弟”曹连尉、曹连胜(已判刑)经过预谋,雇上陈明飞在2004年元旦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太原迎泽大街“1·1”特大持枪杀人案。5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涉案人员陈明飞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与此同时,为琐事杀死叔叔婶婶的梁小龙在当日也被执行死刑。
保护费引发百人打砸案
1981年出生的陈明飞,初中文化,辽宁省本溪人。他年纪不大,却在太原从事着“帮人”报复行凶的“营生”。
2003年8月,金迪海热舞风暴迪厅开业时,曹连尉即带人强行向该迪厅索要每月1.2万元的“保护费”,后由曹连胜、贺艳国先后收回4.8万元。当年11月,曹氏兄弟派到该迪厅看场子的人被石振山(已判刑)带人殴打,两兄弟便纠集贺艳国、李小四、韩旭亮等数十人来迪厅“护场子”。石振山闻讯后,纠集近百人持械前往大西洋歌城打砸了曹氏兄弟的王朝歌厅等数家歌厅和车辆。
为泄愤引发“1·1”持枪杀人案
2003年11月28日,曹氏兄弟获知歌厅被砸与付士玲有关,便蓄谋行凶报复。之后,由曹氏二兄弟提供经费,召集陈明飞等人持枪射杀付士玲。2003年12月31日晚,陈明飞及曲占奇、白永辉、李小四(均已判刑)等人携带曹连尉提供的两支七连发猎枪、一支小手枪和刀具及作案专用手机等作案工具,驾车搜寻付士玲,埋伏在付士玲的汽车附近伺机作案。凌晨3时许,当付士玲从唐都大酒店出来,蒙面的陈明飞、曲占奇各持一支七连发猎枪下车对付士玲开枪。作案后,陈明飞等4人驾车逃离现场,付士玲经抢救无效死亡。
心有愤怒杀死亲叔婶
今年29岁的梁小龙自幼丧母,父亲长期不在身边,一直跟奶奶和叔叔生活。因为爷爷留下的一套房子,梁小龙与叔叔产生矛盾。案发前,梁小龙想买一辆电动三轮车谋生,但手头没钱。2006年9月13日下午,他带着刀来到叔叔家。由于叔叔外出干活,梁小龙便向婶婶提出借5000元钱,遭到拒绝后便与婶婶争吵起来。随后,梁小龙朝婶婶身上捅了24刀,直到婶婶倒在血泊中。然而梁小龙并没有就此罢休,找到叔叔后,又朝其身上捅了17刀。最终,养育他多年的叔叔婶婶双双死在了梁小龙的刀下。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梁小龙因亲属间矛盾激化,产生报复杀人恶念,持刀刺死两位亲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因此,法院判处梁小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罪犯梁小龙服判,未提出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故意杀人犯梁小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者: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