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治理
户口簿上不留污点 江西取消3类人员相关项目登记
2008年04月19日 11:11:44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打印 关闭 

  不久前,江西省南昌市徐先生的女儿拿着户口簿到学校参加艺术类高校报名时,徐先生“刑满释放”的记录使女儿在同学中间受到冷遇,为此女儿还与父亲闹了一场别扭。今后,徐先生再也不用为户口簿上记载的那个“污点”发愁了。记者今天从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处获悉,该省日前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取消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及收养婴儿在户口簿中相关项目登记。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有利于上述三类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和办理公民事务的重要证明,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使用频率非常高,如上面记载‘污点’可能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属产生不良影响。”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该省公安厅决定取消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在户口簿相关项目的登记。同时,公民在办理收养婴儿户口登记时,“收养”这一登记项目也被取消。

  据了解,此前该省公安机关在办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恢复户口手续,以及办理收养婴儿户口登记时,都会在户口簿相关登记项目中注明当事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 或“收养”的内容。“有些人虽然犯过错误,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现在他们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重新走向社会,不要再在心灵上留下阴影,特别是不能因此伤害无辜的孩子。”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记者获悉,自该文件通知下发后,江西省内凡是以前户口簿上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收养”内容的,均可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更改。 (记者李青)  

 
(责任编辑: 张改萍 )
 相关稿件:
·北京一律师提起户口迁移诉讼 跟户籍制度再较真 (12-11)
·户口簿后的附加值趋平等 成都户改农民变居民之后 (10-10)
·长春:有合法固定住所收入农民工可申办城镇户口 (08-09)
·户口本出错也是“小事”吗? (07-18)
·户籍制度改革文件报国务院审批 户口法抓紧调研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