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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取消刑满释放者等3类人员在户口簿中相关登记
2008年04月18日 14:55:46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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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籍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取消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及收养婴儿在户口簿中相关项目登记。该负责人称,此举有利于三类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悉,目前,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恢复户口,以及办理收养婴儿户口登记时,在户口簿登记项目中,出现当事人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收养的内容。由于户口簿是证明公民身份和办理公民事务的重要证明,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使用频率非常高,而这些内容对当事人产生不良影响。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省公安厅决定取消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和收养婴儿在户口簿相关项目的登记。

  另外,对于目前在户口簿上已经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收养内容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更改。(记者王剑华)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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