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积极探索衔接管控和帮教转化的新方法以及就业安置的新途径,通过进一步健全帮教组织、丰富帮教内容、延伸帮教触角、创新帮教手段,全市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安置率和帮教率明显上升、当年回归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这"两升一降"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市、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四级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组织网络,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滨湖等地司法局内设了社区矫正工作科;研究制定了《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考核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手册》和《关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若干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工作规定,有力地促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有效运作。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专职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有人管、有人矫、有人教和"多帮一"。三是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将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升保障水平。去年全市共落实专项工作经费700多万元,其中江阴市投入320万元,宜兴市投入150万元,锡山投入30万元,较好地保证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衔接工作到位,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提供基础条件
充分发挥综治、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提高社区 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衔接率。市司法局还与检察院、法院、当地监狱、劳教部门一起就法律文书的转递、移交、回执等进行协商,努力使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制度不断完善,使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率由原来的91.5%提高到现在的96.3%。
三、保障措施到位,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去年6月,市社矫办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我市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申领就业登记证和参加社会保险等事宜的意见》,明确规定:凡是社区矫正对象中属宣告缓刑和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内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就业登记证》。目前,已有近20名矫正对象走上了工作岗位。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给予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年龄偏大的矫正对象,按政策及时办理低保;对监外执行、假释矫正对象,为他们提供就医方便。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则从筹集资金、预留岗位、提供政策、加强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一笔回归资金。目前,江阴市采取政府划拨一点,社会企业捐助一点的办法,每年各镇筹集1-3万元作为帮教安置专项资金。二是预留一批过渡性岗位。江阴市、惠山区所辖镇每年预留5-10个工作岗位用于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期一般为6个月。三是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与城镇再就业人员一样的"绿卡"政策,使帮教安置工作从重形式向重效果方向转化。四是传授一项就业技能。与监狱部门联系,帮助无锡籍的服刑人员刑释前均能掌握1-2项工作技能,便于他们走出监狱门就进企业门。
四、重点监管到位,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的质量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原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情节轻重、表现好差等不同情况,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A、B、C三级进行分类管理,即严管、普管和宽管,重点做好严管对象的矫正工作,以此来带动和促进普管、宽管对象管理。江阴、宜兴、锡山等地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抽查人员在位情况,使严管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管理走上了数字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矫正部门对严管对象普遍进行法纪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强化法治意识和守规意识,768名矫正对象参与了社会公益活动,捐资助学58人,献血5人,献骨髓1人,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无锡市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