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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法院用调解融化矛盾的坚冰
2008年02月28日 16:59:32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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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弋阳县法院穷尽调解技能和力量,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案件,将调解贯穿到庭前,庭审和庭后等案件审理全过程,构建诉讼大调解的长效机制,真正让调解成为一门科学和艺术。

  2007年9月29日,弋阳县法院曹溪法庭在邵畈村开展巡回审判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越过众多正在法律咨询的人群,向巡回审判法官哭诉,透过老人断断续续续的哭声,巡回法官了解到,老人共生有二个儿子,但由于大儿子和其在生活产生矛盾,已有很长时间没有给老人一分钱,老人的生活目前已陷入困境,此事经村委会、村民调解委员会及镇政府多次调解,均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老人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巡回法官的身上。听到此事,巡回法官顾不上吃中饭,连同村干部一起前往被告家中,看到母亲把自己告到了法院,被告也是一肚子的火,扬言哪怕是坐牢也不赡养老人。经过耐心询问,巡回法官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老人的责任田全部分给了二儿子,被告觉得老人偏心,加上被告只生有一个女儿而没有生儿子,怕自己将来无人赡养,自己的财产会被人夺走,所以才始终不肯赡养老人。

  了解情况后,曹溪法庭的法官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决心做个善断家务事的清官。他们邀请到当地有威望的乡村干部和当事人亲属,召集大家坐到一起,一次又一次,面对面谈心,特别是利用亲情与双方沟通。通过做工作,对方同意在明年会将老人的责任田分一半给被告,同时巡回法官还详细解释了法律规定,并拿出法律条文让被告查看,让其明白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赡养义务,财产更不会被人夺走。被告在消除了长久压在心中的顾虑,很快就和老人达成赡养协议,案件顺利结束。

  在李萍与宫维英合伙纠纷中,当事人对分配合伙解散后的财产存在较大分歧,办案人员变被动为主动,化阻力为亲和力,力争促进案件的和谐调解。请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双方都作出了较大让步,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7年,该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35.5%,撤诉率26.7%, 漆工法庭被评为江西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弋阳县法院不断实践着司法调解的一件件小事,就像一粒粒小水滴,向人们折射着以民为本,和谐司法的广大世界。(喻斌 郑志东)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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