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围绕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三晋"的部署要求,将平安建设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有效载体和基础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五大创安",强化治安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筑牢稳定基础,各类案件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稳步提升,该市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2005年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保障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提出创建全省最安全城市的目标,把开展平安创建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研究,放在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的大目标中谋划,在组织领导、人财物保障、责任落实上着力,在落实"三到位"上下功夫,为平安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几年来,市县两级成立了由市县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组和平安建设领导组。实行了平安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使平安建设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财力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只要平安创建工作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的庄重承诺,相继出台《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解决农村"两会一队"报酬的通知》,自2004年起将综治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各县市区按人均0.5元列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部分县市达到人均1元。全市乡镇(街道)综治办共有332名综治专职人员,全部落实了编制和岗位补贴,对农村"两会一队"人员,各县市区想方设法给予补助,探索出了"以包代酬、以集养队、以田补酬"三种解决村级巡逻队报酬的新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有效巩固了基层综治阵地,确保了平安建设在基层深入推进。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在逐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一把手"抓平安建设格局的基础上,大力强化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保一方平安"的实绩与领导干部的政绩、奖惩挂钩。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的提拔、评先方面主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
依托十大载体,实施五大创安,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为真正建立起最有效的防控体系,该市以"平安县"创建为龙头,以城市辐射农村、以农村巩固城市,通过在全市开展"平安县城、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大道、平安铁路"等"十创"活动,实施主力、专职、科技、文化、社会五大创安,逐步形成了"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路上有卡点,社区有联防"的多层次、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主力创安,实现治安防范高效化。公安机关是平安创建的主力军。近年来,通过健全快反机制、交警巡警联勤、成立流动治安派出所、设立治安卡口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极大地提高了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在市区推行"两警一区"模式,在郊区推行以民警名字命名的"单警命名"模式,在县城和城郊结合部推行城镇"综合执法"模式,在基础好、具备条件的农村推行"新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在边远农村推行"一警多能"模式,通过一个个社区、村庄的治安稳定,实现城市、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促进整个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
专职创安,实现群防队伍专业化。我们把治安巡逻队伍专职化作为平安创建的主要内容,市区组建了700人的治安巡逻队伍,市和城郊区综治办直接管理,工资、保险等每年列入财政预算750万元,城郊区公安分局指导培训,派出所日常使用。潞城市组建了100人的专职治安巡逻队伍,其它县城治安巡逻队员都达到50人以上。目前,全市共有治安巡逻队员1300人。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5至10人的治安联防队,治安联防队员总数已达到1200多人。我们把加强保安服务作为平安创建重要内容,采取派驻和收编并用的办法,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保安从业人员达到3527人,70%的单位使用了保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被授予"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称号,
进入全国50强。
科技创安,实现防范手段现代化。科技含量有多高,安全系数就有多大。我们把科技创安作为提升治安防范水平的重要方面。一方面,向科技要警力,狠抓高科技投入,在全省率先实现了110、122、119"三台合一",统一接警调度。另一方面大力开展"技防单位"、"技防企业"、"技防小区"、"技防乡村"等创建活动,从城镇到乡村大力推广使用视频监控、自动报警、电脑网络等技防措施,提高了全市整体防范水平。
文化创安,实现防范宣传社会化。我们充分发挥文化的发散和渗透作用,把综治文化建设作为推动平安创建的有效载体,通过搭建传播平台,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动手、共创平安。
社会创安,实现治安防范全民化。创建为了人民,也必须依靠人民。我们充分发动群众,调动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力量,从化解本部门矛盾纠纷、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治安案件开始,共建平安,同创和谐,有效地推动了平安创建工作在全社会的深入开展。在逐步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我们突出抓好"三个化解"。一是源头化解。对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充分预测,矛排部门提前介入,一旦发现有矛盾纠纷的苗头,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预警通知书,责成其采取防范措施,有力地预防了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二是日常化解。对一般性、常见性的矛盾纠纷由民调小组、调委会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集中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职能部门联合办工,限时解决。(徐新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