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日)召开的江西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化解矛盾纠纷,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真正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变成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办好事、排忧解难的过程。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
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健全和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妥善协调处理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积淀和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要把党的十七大关于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要求,落实到政法各项工作中去,体现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上去。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舒晓琴在会上提出,改善和保障民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之策,当前的矛盾纠纷大都是因民生问题所引发的。各级政法机关要切实把握改善民生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把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在政法工作中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高社会和谐度。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妥善处理好司法资源与越来越多矛盾纠纷之间不相适应的问题,处理好源头防范与末端治理的关系,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作用,重点放在增强“整合”功能、发挥平台作用上下功夫,促进排查调处效应的最大化。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省委副书记王宪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用和、省政协副主席金异出席了今天的政法工作会议。(李青
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