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新宁县司法行政人员的多次调解,该县水庙镇杨某等18户养鹿户顺利将被扣留在贵州某地的40头种鹿运回,一起涉及湘黔两省数百名群众利益的梅花鹿购销纠纷由此得到成功化解。这,是我省“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中的一个小镜头。
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构建和谐湖南,今年4月,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历时两年的“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发动司法行政系统2万多名干警和40多万名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村(居)、乡、县、市四级矛盾纠纷分级负责制度,加强乡、村、组三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了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信息收集机制。同时,灵活采取诉前引导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调解、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或警司联调室、在县乡两级设立多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方式。在此基础上,坚持经常性排查化解、集中排查化解和专项排查化解相结合,促使一大批日常性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4月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3777起,其中调处成功160659起,调处成功率达98.2%。
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重大矛盾纠纷的预测、判断、分析和调处力度,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突出排查化解经济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在洛湛铁路永州段、邵怀高速公路、武广专线、长潭西线、张家界荷花机场扩建等国家或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中,司法行政部门都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排除了阻工扰工因素,确保了工程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