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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
2007年12月18日 17:03:31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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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2月18日电(记者王圣志)安徽省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等级管理,改造表现较好、危险性较小的社区“宽松管理矫正对象”,今后可以异地服刑,在外地从事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通过各种非监禁性刑罚或刑罚替代制度,使罪犯得以留在社区接受教育改造。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依法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执行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

  最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社会环境、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把社区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

  宽松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平稳、改造表现突出、重新犯罪可能性小的对象;普通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较平稳、改造表现较好、有重新犯罪可能性的对象;严格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不稳定、改造表现差、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矫正对象。对矫正对象管理等级每月实行动态考核。

  对于宽松管理矫正对象,将允许其请假外出或通过委托管理方式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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