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
理论结合实际 提升服务水平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安阳市殷都区司法局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特点鲜明的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服务水平,为该区两个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法制环境。
该局首先狠抓青少年、农村、企业、社区、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在全区中小学、农村、社区重新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举办了“殷都区未成年人现身说法系列教育报告会”,举办了大型法制宣传周活动;针对辖区农村村委会换届,举办农村两委培训班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班,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狠抓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强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依法建制、依法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城区以社区为依托,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在社区进行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大型活动40多场次。钢六社区被河南省授予法制进社区先进单位。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坚持宣传教育与解决涉法难题相结合,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调处纠纷相结合,进一步实现了各项事务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健全机构,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高度重视下,建立完善司法所,配齐人员,为展开民调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证。在工作中坚持区、乡办、社区、农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780余起,调解728余起。
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建立全区三级帮教网络,使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管,不漏帮,做到三个延伸:帮教工作向社会、家庭和高墙延伸。通过热心帮教,拓宽渠道,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使昔日浪子变成了社会有用之人。经多方协调努力,企业支援,今年年初在电机修造厂建立了一个回归安置基地。该局多次被河南省评为先进单位。148法律服务热线多次受到全国、省、市表彰。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院14项业务均走在全市、全省的前列。2004年以来该院先后被评为“河南省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十佳政法单位”。29人立功,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检察长王保被评为“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07年元月该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该院党组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方案措施到位。教育活动中,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督察措施,保证了每一步都做到组织、时间、人员“三落实”。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该院到企业和社区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到区人大会议面对面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近两年来,该院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的同时,在内部执法监督中,严格实行审讯和讯问网上监控,对犯罪嫌疑人和关键证人询问过程全程录像,并在全市率先实行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演示。检察长和部门领导及纪检监察人员随时可以通过监控设备和网上点击,查阅案件进展情况或监控办案现场,使办案人员办案的各个环节置于监督之下。几年来,全院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今年3月,该院被最高检察院确定为“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在最高检察院和专家教授的具体指导下,按ISO9001:2001标准及高检院《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将全院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进行“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体系运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并通过了严格科学的审核验收。
该院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在办案中,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时效和质量“五关”,两年来所办理的案件,批捕、公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公诉科被评为“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注入了科学的执法理念和工作动力,使该院在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省市的工作评比中多次获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