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商通过伪造土地使用证等文件材料,竟然假造了征地数千亩的事实,然后将这些“假征地”再卖给政府回收,从中获取巨额的利益达到了1.6亿元。昨天,这名胆大妄为的房地产商梁培堃及其同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造假《用地申请表》虚构征地事实
2006年,国家在审查增城市土地征用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有些1999年前的征地款至今还没有与农民结清,甚至有的农民还不知道自己的土地已被征用。问题很快反映到了增城市委,并引起高度重视,至此梁培堃造假征地的事实才浮出水面。2006年11月,此案线索移交到增城市检察院进行侦查。检察机关查出梁培堃造假虚构征地事实,再卖给政府获利的共有两起,涉及土地面积为3225亩。
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00年,梁培堃借与增城市荔城镇政府合办工业园之机,以穗联公司征用荔城镇三联村八宗土地需补办相关手续为由,找到时任荔城镇副镇长邱伯禅(原任荔城镇国土所所长)、时任荔城镇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亚淦(原任荔城镇副镇长)、增城市国土资源和管理局副局长黎荣志(均另案处理),要求上述三人在一式三份的《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上作虚假的签批(将日期签到1995年、1996年),上述三人分别假借各自在1994年至1997年的职责作签批,据此,梁培堃取得了24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
2003年,增城市引入“和黄项目”后,国土部门需大量收回闲置土地,梁培堃与郑健明(时任增城市荔城镇副镇长,另案处理)相互纠合,商量作假签批骗取土地使用权后交由政府收回赚取土地补偿款,其后,梁培堃指使崔德荣等人将上述2000年通过作假签批得来的《用地申请表》等资料中的12份进行涂改地点、面积,同时还伪造了另外9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并指使他人在这21份《用地申请表》上假冒了增城市领导的签批,从而编造金穗公司、穗联公司早在1994年至1997年已征用迳吓五社1952亩土地的事实。
梁培堃利用上述的虚假资料向增城市国土部门违规申办了21宗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分别于2004年6月24日、7月15日与增城市国土部门签订了《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将上述骗得的土地交由增城市政府回收,共骗取收回土地补偿款人民币8395万余元。
故伎重施又“征”1273余亩地
与此同时,梁培堃指使他人伪造增城市有关部门《关于建设商住项目用地计划立项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等资料,连同假冒的相关领导的签批,和指使他人通过涂改、填写“申请地点”、“申请面积”、“四至”等内容得来的14份《用地申请表》等资料,编造了金徽公司、金山公司1997年已征用荔城镇三联村江尾社、伯公吓社、迳吓五社土地1273亩的事实。利用这些虚假资料,梁培堃与郑健明再到增城市国土局地籍测绘队要求相关人员出具倒签测绘和签发日期的《征地示意图》,并向增城市国土部门违规申办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其后,梁培堃、崔德荣等人于2005年9月15日,与增城市国土部门签订《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将上述骗得使用权的土地交由增城市政府收回,骗取收回土地补偿款达7642万余元,已得款4989万余元。
梁培堃认为征地是政府行为
检察院认为,梁培堃纠合了多名同伙伪造申办土地使用权资料以骗取国土部门收回闲置土地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了诈骗罪。在庭审中,主犯梁培堃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作出了反驳。他认为,假征地的行为应该是政府行为,而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记者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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