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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交警搭顺风车劫杀高档车女司机 五被告获重刑
2007年11月13日 09:35:1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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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委新闻办发布消息,一个杀害司机抢劫高档轿车的犯罪团伙被铲除,两名主犯被判死刑。

  据透露,5名无业人员组成犯罪团伙,冒充交警上路拦车搭“顺车”,在骗取司机信任后,将司机杀害,抢劫高档轿车。11月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石志刚及同伙李明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团伙成员郭苏明、赵俏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于发才无期徒刑,同时判处几名被告人赔偿两名被害人亲属47万余元。

  2006年9月初,石志刚与李明星预谋策划冒充交警,选择单独驾驶高档轿车的女性杀人劫车。之后,李明星拉郭苏明、赵俏根两人入伙。9月19日下午4时许,石志刚、李明星、郭苏明和赵俏根携带铁锹、钢丝绳、胶带纸等作案工具,来到太原千峰北路和漪汾街交叉路口,由石志刚冒充交警拦住驾驶价值20万元的马自达轿车的吴女士,让李明星、郭苏明、赵俏根搭上“顺车”。3人上车后,很快控制了吴女士,挟持其到了阳曲县境内一处废弃的养牛场院内,石志刚则单独驾车一路尾随。石志刚、李明星用钢丝绳勒死吴女士,4人把尸体掩埋在石志刚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抢走了吴女士的马自达轿车及600元现金。石志刚、李明星、郭苏明和赵俏根将马自达轿车以6.15万元价格销赃。同年11月4日上午10时许,石志刚、李明星、于发才携带钢丝绳、橡胶锤等作案工具,来到太原胜利桥西,石志刚再次冒充交警拦住驾驶价值24万元奥迪轿车的贾女士,石志刚、李明星、于发才同样以“搭顺车”为名上车,将贾女士挟持到阳曲县泥屯镇西沟村李明星的旧宅。石志刚、李明星用钢丝绳勒死贾女士,将尸体扔进一枯井中,抢走奥迪轿车、笔记本电脑及一千余元现金。作案后,几人将奥迪轿车以5万元的价格销赃。此外,2004年3月15日、3月19日和4月26日,李明星、郭苏明和赵俏根还伙同他人,先后窜至太原市尖草坪区大同路加油站、阳曲县大盂镇石岭关加油站和阳曲县大盂镇高村加油站等地,多次持刀抢劫作案。郭建珍 牛宏霖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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