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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重大幼儿安全事故发生将追究审批责任
2007年11月08日 15:55:05  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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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太原11月6日电(记者刘云伶)为确保学前儿童安全,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凡由于审批把关不严,向不合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放办学许可证,造成重大幼儿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审批责任。

  近期,湖北、安徽、山东、广东等地先后发生幼儿因被以往在校车内导致死亡的恶性事故,给幼儿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暴露出当前部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非法办园、审批不严、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

  为此,根据教育部要求,山西省教育厅近期将对全省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未经许可的学前教育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查禁停办,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符合或接近当地基本办园要求,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按照有关规定限期补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山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审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竟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要实行教育部门的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许可,不得新设学前教育机构。凡由于审批把关不严,向不合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放办学许可证,造成重大幼儿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审批责任。

  此外,山西省教育厅表示,将严格实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加强对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与考核,淘汰不合格从业人员。避免因管理疏漏和其他不当人为因素引发幼儿伤亡事故。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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