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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应急预案 4个等级预警从容应对自然灾害
2007年11月05日 16:41:4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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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东汛期已结束并全面进入枯水季节,旱情、咸潮灾害等问题又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笔者昨日(4日)从省防总获悉,倘若真正遭遇干旱咸潮灾害袭击,广东省将视灾害程度分别启动四个不同等级的预警从容应对。

  本月2日,省政府发出《印发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根据该预案,制订相应应急预案。这意味着广东从此有应急预案规范抗御洪涝干旱台风灾害行为。

  针对旱情、咸潮灾害等问题,应急预案明文规定:干旱预警级别划分及发布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江河月平均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4个主要指标,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

  干旱灾害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具体为:Ⅰ级预警:全省较大面积连续9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7%;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0%;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40%以上。

  Ⅱ级预警:全省较大面积连续7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25%;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30%至40%。

  Ⅲ级预警:全省较大面积连续5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90%;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32%;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比大于20%。

  Ⅳ级预警:全省较大面积连续3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7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40%;受旱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比大于15%。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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