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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人员当选村委会主任 成"村霸"犯三罪被判十年
2007年10月25日 10:37:39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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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建平是山东省东明县城关镇曹满城村村民,曾因强奸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群众没有因为他曾服刑而看不起他。相反,因为他曾到大城市打过工,见过世面,且能说会道,部分群众认为他是个“能人”,于是,曹建平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没想到,当上村委会主任后,曹建平独断专行,谁稍有不同意见就打击压制,老百姓苦不堪言。曹建平擅自使用村里的公款,钱花完了就随便找人编个理由,打张领款单扔给会计了事(该村的记账凭证90%都是白条)。会计也是敢怒不敢言,生怕惹祸上身招其报复。

  曹建平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民愤。也有群众举报他,但举报内容过于简单,可查性较低,此案调查工作一度搁浅。直到2006年9月26日,这天晚上8点半左右,曹建平带领一帮蒙面人分乘三辆车在一窑场无故滋事,先是将王景华打伤,后又将正在休息的另外三个工人打伤。经鉴定,四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东明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曹满城村,经过几个日夜的调查取证,初步查实了曹建平涉嫌贪污罪的犯罪事实,依法对曹建平批准逮捕。

  此案经历四次开庭审理,近日,被告人曹建平被法院以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村霸”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作者: 乔建设)

 
(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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