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作客新华网,就《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王勇平介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基本内容,回答了网民关于铁路事故赔偿限额、火车是否“撞了白撞”等质疑和疑问。

8月30日,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勇平作客新华网,就《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图为王勇平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新华网
陈竞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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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出台是为了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准确调查铁路交通事故原因和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促进铁路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实需要在总结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暂行规定作出全面的修改。
《条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顺利出台的,它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关心。也正因为如此,铁道部一直采取积极态度促进《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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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具有三大意义 有利推进铁路行业依法行政
1979年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暂行规定》中的一些条文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需要,条例对其中已过时的规定进行了全面修改,对以前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笼统的内容,予以细化、补充、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并且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新颁布的条例,更切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能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详细]
条例形成了统一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
这个条例已经向社会作了公布,仔细比较一下的话我们会看到其中的很大的区别。大家如果要看里面具体的内容的话可以关注各大网站,特别是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可以进行查询。我可以在这里简单地介绍其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七个方面:
一是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将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和行车事故统一纳入“铁路交通事故”范畴,形成了统一的事故分类、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于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导致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都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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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事故赔偿限额提高到15万元有充分依据
这个条例是在综合考虑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赔付能力,以及其他运输方式(比如公路交通)赔偿责任限额的基础上,将铁路交通事故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事故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人民币提高到15万元;将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赔偿责任限额,由原来的800元人民币提高到1500元。需要说明的是,铁道部早在2003年就形成了《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草案,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一起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对此高度重视,在历时四年多的时间里,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成熟后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所以说,这个最高限额是在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客观实际后确定的,是有充分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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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撞了白撞"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撞了白撞”的说法,我在某些媒体上也曾看到过,我只能说,这种说法不准确。
为什么《条例》实施的是一般赔偿原则,而不是无过错赔偿原则?主要是基于这样几方面的考虑:首先,铁路轨道是专用线路,与道路车辆、行人不存在混行。这一点与公路不一样,公路(除高速公路外)不但机动车有通行权,非机动车和行人也有通行权。这一性质,客观上要求汽车司机要随时注意和避让同一道路上行驶的非机动车和行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