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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创新进取 推进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服务
2007年08月21日 10:27:20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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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进取 大胆创新 强力推进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服务

  福建省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吴福顺

  福建省是全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省份之一,也是吸引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紧紧围绕有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构体系,有一套健全的保障机制,有一支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队伍,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的"五个一"目标,坚持在创新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创特色,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目前,全省共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1630个、暂住人口申报点7781个,聘用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l4814人。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全省市县两级财政共拨付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经费就达6700多万元,平均每名协管员月工资为800元,初步构筑起"党政领导,综合协调,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一、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

  近年来,针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2006年,省委、省政府对省公安厅提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一站式"和"一证式"管理服务的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在《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正式明确提出了实施"一站式"和"一证式"管理服务的意见,要求各地以政府为主导,依托街道(乡、镇)的综治服务中心,在各街道(乡、镇)、社区和流动人口(含流出人口)较多的行政村设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由公安、劳动、计生、建设(房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将可以委托的服务职能依法。委托给综合服务站开展,使综合服务站切实担负起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暂住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计划生育情况统计、税费代征代收和提供劳动,就业信息、房屋出租信息、接受投诉等服务工作,实现"一站式"管理服务;并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流动人口服务队伍、健全经费统筹保障机制、配套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出租房屋各项管理服务措施。今年6月,省综治办、省流管办正式在厦门湖里区、泉州晋江市和三明沙县开展试点工作。目前,3个试点单位的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明显提高,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试点成效已初步体现。同时,为全面掌握我省流动儿童基本情况,做好流动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15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共享蓝天.共建和谐"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公安厅于今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加强流动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流动儿童的信息登记和教育管理工作,大力挖掘线索,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引导流动人口积极融入当地社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和福建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相关精神,各部门立足服务,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民工只要在同一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达一定年限,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已满三年,便可申请落户,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年,全省为34454名进城务工人员办理了城镇落户手续。在劳动就业方面,全省取消了所有限制农民进城务工的政策性规定,公共就业机构免费向农民工开放,农民工凭本人暂住证或身份证,就可享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服务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党委组织部门积极在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计生部门明确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新生儿与本地新生儿一样享有免费提供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全省已有90多万农民工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民政部门积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全省设立l 9个救助站,拓展救助站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工作从强制性收容遣送到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转变,受助率达94.89%。省总工会积极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将外来务工人员吸收到工会中。2006年,全省共组建43258家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覆盖职工300多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占52.6%。司法部门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作用,积极简化对流动人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程序,解决流动人口"请律师难"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坚持预防为主,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综合管控措施

  针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相对高发的形势,省公安厅从案前管控,打击现行,案后比对,强化追逃四个方面入手,积极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控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的综合效益。一是严格管理制度。省公安厅统一规范了暂住人口登记办证、协查通报、入户访查、流动人口刑事案件倒查、房屋出租人信息登记和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租住(留宿)人员登记循环簿(卡)》登记、承租人员信息录入比对、出租房屋委托管理、出租房屋分层次管理、出租房屋一户一档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省公安厅于2006年7月在公安专网上正式开通了"福建流动人口信息网",由各地公安机关每日上报和发布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情报信息。每月,省公安厅对各地公安机关上报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情报信息进行认真汇总和分析,研究流动人口动态和违法犯罪形势,并形成专报为领导和各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强化责任倒查。自2001年开始,全省就订立了流动人口的刑事案件责任倒查制度。2006年,省公安厅进一步强化了倒查工作机制,要求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暂住人口作案和发生在出租房屋中的案件要认真倒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每季度要倒查2起以上本县(市、区)范围区内暂住人口作案或发生在租赁房屋中的案件;设区市公安局每年要倒查3起以上本市范围内暂住人口作案或发生在租赁房屋中的案件。同时,省厅每季度选择涉及流动人口的重大刑事案件要求各设区市公安局开展倒查,在落实责任追究的同时,认真分析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整改。通过倒查制度的规范完善,有效提高了民警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责任心,夯实了管理工作基础。上半年,全省通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共提供各类线索5930条,破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刑事案件7007起,查处治安案件13198起,抓各类在逃人员1318人。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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