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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以人为本 开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局面
2007年08月20日 14:23:06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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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服务为先 不断开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凌秋来

  浙江省是一个人口流入大省,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有1670.7万人,其中,来自省外的有1414.8万人。流动人口已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为流动人口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实现了人口的有序流动和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始终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努力形成服务管理工作合力。

  党政统一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或省政府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2005年还专门确定分管的省委副书记牵头,20余个省级部门参加,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新一届省委班子成立后,省委书记赵洪祝专门召开省委常委会听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加大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市县"考核的工作力度,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效作为考核一个地区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地党委、政府也及时召开常委会或政府办公会议,进一步研究、解决制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全省基本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和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工资、办公经费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每名流动人口每年10-40元的标准核算经费。近年来,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每年均在1亿元以上,2006年更是达到了2.67亿元。

  综治统一协调。省、市、县、乡四级综治委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通过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一个时期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党委、政府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广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等行之有效的综合管理方式,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责共担、信息共享、综合服务、综合管理,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全省共设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2100个,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1.8万个。在此基础上,加大创新"枫桥经验"力度,有效整合综治、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力量,建立推广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通过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变流动人口"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

  二、始终坚持服务和管理并重,努力创造流动人口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强化就业保障。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取消了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行公安、劳动、计生三部门"一站式"办证服务,实行暂住证、计生证等证件"一证式"管理,提供求职登记、择业指导、职业介绍"三免费"服务。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省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政府主导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活动,开办建筑业民工学校,开展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仅2006年重点组织实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就达70余万人,其中60余万人实现了转移就业。

  改善居住条件。将流动人口廉租住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居住体系建设规划和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鼓励各类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实力建造员工用房,推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住宿。由政府出台划拨土地、贴息贷款、城镇建设配套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民工公寓",实行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廉价出租。加大城市"拆违"工作力度,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条件改善、食品卫生监管以及公共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整治。有条件的地方,还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购当地的经济适用房,使外来务工人员真正有房住、住得起。目前,全省共建立居住50人以上的企业内部住宿点13173个,居住50人以上的"民工公寓"1004个,已入住流动人口239万人,占登记发证流动人口总数的14.31%。

  解决子女就学。早在2004年我省就作出专门规定,把流动人口子女纳入当地招生计划,按照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接纳为辅的原则,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民工子弟学校纳入本地教育事业规划,加强对符合办学条件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引导和管理,尽可能地给予政策优惠和财力支持。目前,全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已达85万人,入学率达到97.5%,兴办民工子弟学校267所,流动人口子女在我省的就学数已二倍于我省每年新生儿童就学数。

  深化权益保障。依法保障流动人口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逐步扩大流动人口中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比例,其中仅当选各级人大代表的就有210人。畅通流动人口的利益诉求渠道,完善便民措施,积极探索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对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监督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及时解决流动人口权益受侵害问题,其中工会维权的"义乌模式"还获得向全国推广。宁波慈溪市还积极探索村级"和谐促进会"建设,通过基层协会的形式解决流动人口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专项检查。2006年,全省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4.2亿元,已建立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15亿元、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5000万元。

  三、始终坚持改革和创新,努力推进管理社会化和人口本地化。

  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一方面,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体制建设,在省公安厅设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负责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杭州、宁波、嘉兴、台州等地在党委、政府或综治部门设立组织、协调和统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门经费。另一方面,大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部门协作模式,发挥人口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保障优势和公安机关的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建设优势,实行两部门间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的全面协作,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由人口计生部门对从事协助开展计生管理工作的流动人口专管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创新社区登记服务模式。把流动人口登记、服务工作纳入基层社区(村、居)组织的日常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综治工作室、警务室设立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站,将教育、公安、地税、计生、文化、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通过基层登记服务站落实到社区内的每一位流动人口。按照500-800︰1的比例,组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由公安机关主管,社区(村、居)负责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支出。目前,全省已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1.8万余名、兼职协管员3.3万余名。

  创新社会化管理方式。推广"综治进民企"成功经验,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签订治安责任状、治安协议书等形式,全面实行融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管理业主责任制。由地方政府出资,按照每名流动人口一定数额管理经费的标准,公开向社会招标,将部分的流动人口管理任务承包给企业。对房屋出租人不具备或难以履行治安责任的,实行有偿服务,向出租房主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日常管理经费,委托村居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代为履行管理职责。以社区(村、居)、企业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临时党、团支部,组建以流动人口党、团员为骨干的流动人口志愿服务队,实现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创新户籍管理制度。针对流动人口结构家庭化、就业稳定化、滞留长期化、人口本地化的新情况,及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加快流动人口的本地化进程,以提高长期居住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划分,实现本省籍城乡居民的身份平等;逐步建立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制度,进一步放宽城镇地区投靠亲属、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资落户的条件限制,允许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和相关技能人员在当地落户,允许流动人口中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有突出贡献者在当地登记常住户口;开展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申领临时居住证和不同类别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分别给予不同的待遇享受。2000年以来,全省每年平均有60余万人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新迁入省外人口10余万人。

  四、始终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努力提高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精确性。

  坚持放大抓小。一方面,扩大信息采集渠道,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延伸到企业、社区和村居。改革传统的信息登记采集手段和方式,采用语音申报、互联网QQ信息申报等新型信息申报方法和途径。扩大信息采集内容,逐步把身份信息、活动轨迹信息和人像信息纳入到信息采集内容。另一方面,通过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职能委托给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自身,使公安机关从登记、发证等大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发现、控制流动人口中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倾向、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的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坚持精确管控。深化"以房管人",实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以及警用地理信息相结合的"人户一致"管理,强化城乡跨越人员管理,通过城乡两地排查建档、互通信息、及时比对,堵塞人口管理的"真空地带",震摄和打击城郊结合部违法犯罪分子跨越城乡、快进快出作案。创新区域协作模式,绍兴等地公安机关根据流动人口来自地区相对集中的特点,通过聘请流出地公安、劳动、计生部门管理干部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充分发挥老乡干部地缘相近、人缘熟悉、语言相通的优势,有效促成了本外地居民的和谐共处。

  坚持信息贴近实战。完善从省、市、县到公安派出所的四级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三大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步推进和关联互通,开展信息的实时录入、实时关联、自动比对、自动报警、网上布控。开发网吧、典当寄售、废旧物品收购、二手手机市场等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流动人口信息与相关数据库信息之间的实时比对、碰撞,直接提供精确打击和重点管理的目标,及时抓捕在逃案犯,真正实现"大信息、小行动"。目前,全省已经实现1670万暂住人口、231万户出租房屋。

  坚持动态立体防控。开展旅馆住店人员实名、实人、实数、实时的"四实"登记管理和出租房屋"定人定床、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旅馆式管理,严格流动人口吃、住、行、销、乐等静态点的管控。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投入40余亿元专项资金,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繁华商业地段、街面犯罪多发地段等重要部位安装18.6万余只电子视频探头,在82个县(市、区)建立了出租车出城登记服务站,实行街面治安24小时动态监控。实施公安机关勤务制度改革,组建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全天候、网格化的治安巡防,强化网吧管理和互联网监控,有效提高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和现场打击能力。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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